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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2/4/5 13:02:28 人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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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爱与尊重
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力。 人不需要接受任何观念、责任和义务的束缚,人可以做一切他自 己想做的事情。 我们不应该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幸福。 因为人拥有一切自由,所以人没有干涉他人自由的自由。 我们不应该为自己而牺牲他人的幸福。 自由,应该以完善周密的法律准绳为界限。 道德宣扬的爱,同宗教一样,具有极强的欺骗性。 在一个充满道德的社会里,人人都可以打着爱的旗帜去妨碍他人 的自由。 我们可以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幸福乃至生命,但是却永远学不 会对他人的尊重。 这是因为,道德总是要求人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保持一定的 规范和秩序,所以只要有道德存在的地方,就决不能容忍自由对这种 秩序的破坏。 一个社会越是充满道德感,就越是不可能拥有自由。 而尊重则是人对彼此之间自由选择意志的理解和宽容。 尊重是双向的,不仅包括他人对我们的尊重,更包括我们对他人 的尊重。而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常常忘记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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