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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2/4/27 17:50:26 人气: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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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们也算是个大学生!随口瞎嚼
的确,我是大一新生。百里迢迢的来到了淮阴工学院桥对过的一栋新楼里,开始了自己的大学。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无趣但不乏味。看着身边擦肩而过的一堆堆的人,意味着他们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成群成群的学生,成群成群的民工。 而我自认为是这群学生中最牛逼的。我不用担心我的学习,所有能挂的课程都要补考;我不用计划怎样去花钱,钱早在月初就花完了;我不用担心饭卡有多少钱,反正午饭总是去拿一碗米饭再到免费菜汤那里舀点;晚上不想睡觉就穿着内裤在楼道里拍篮球,啪,啪,啪”的吵醒所有的人,当然也有睡在楼下的老大爷。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的就是懒,我的袜子通常是穿脏了继续挂在窗台下伪装成刚洗过晒太阳的一样,可是能被所有的室友在几秒内找出;脚虽然不臭,却很庆幸买到了一双质量很差的袜子,那家伙比我狠,早上穿它下午就可以杀人了,曾经一次不经意的拿起了挥了一下,没想到那一下就把我们舍长呛到了。那天具体情况记不清楚了,只记的那句话:“真没想到!”后就有一个人忿忿的消失了,接着是咳嗽和干呕的声音传来了。 从小的时候就学了很多名言,可认为最能鼓励自己的只有那句:“牙好,胃口就好,身体蹦儿棒,吃么么香”。照旧,穿着裤衩,踩着室友的拖鞋,踢踏踢踏的象清洁工人一样在楼道里打转。碰见熟人就毫不吝啬的挤给他一个笑容后迅速收回表情继续踢踏。我知道,那双不是我的拖鞋发出来的踢踏声已经成了许多人的梦魇。他们颤抖的躲在宿舍里,那声音越来越清晰,直到变成了一声沉闷的用头撞门的声音。我常常玩他们的电脑,不知道是我太热情还是他们太客气。每次还要叫我招呼站在身后的电脑的主人随便找地方坐喝杯水嗑瓜子,我很喜欢OICQ那东西,怎么说也跟了我三年了,时间一长就有了感情,也算是半个亲人了。每次厚颜无耻的去别人宿舍,也都是因为想她。 认识她是意外。在学校旁边的网吧的机器上见到她的号码,在刚刚来学校就加了她。更意外的是有个晚上在机房遇到了,我昏了。前方几米处,我不敢看她,怕她看我一眼就会爱上我爱的死去活来。呸!。。我鼓足了勇气又仔细看了一眼,文弱的背影,个子可能要和我一样高,淡淡的那么一笑,我醉死了! 她就象个定时炸弹,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引爆了我,把我炸的身影分离,支离破碎,每天晚上都会想起那个文弱的后背,我知道,在我看见她的那一刻,我喜欢上了她。还好,学校不算大,可以活动的地方不多,完全有理由再次遇见她的。于是,用毛巾把自己那叛离的头发压了下来,踢开了那鱼头一样的拖鞋。振作!我的青春,我的大学,似乎也该快乐一下了!等待,总是把吃饭的时间拖的很长,想着呆会遇见她过去是问候她母亲还是先说我有几个朋友叫什么名字,直到一起来的人开始不耐烦的辱骂自己的人格为止。就这样,等了半个月,我也失去了激情。回到了以前,还是踩着别人的鞋去吃饭,只是嘴里撕咬的多了一块大排,继续把嘴里塞。就在那一刻,时间又在次停止,在我左前方29度7米处坐的那个人,就是她。我一下就紧张起来,生怕被她看见,嘴里蠕动着,思考着,又情不自禁的偷看了她一眼,是她,那迷人的眼睛,我在一次对自己进行了一场精神挣扎,算了,算了。今天身上有臭味,下次下次,悻悻的拖着我的鱼头消失。 以后见她的机会一下子多了起来,可是发现她忧郁的让我心里很清楚自己不能进入她的生活,自己活的虽然颓了点,但还是清晰的。只是平时自己给自己添了那么一点情趣,仅此而已,如此而已。生活依然照旧,还是踩着别人的拖鞋,还是大口大口的吃肉,更多的时候会给身边的人指点,看,那是我喜欢的女孩。 终于有机会安静下来了,宿舍的哥们都消失了,点着了一根烟,没命的抽,抽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着她自生自灭,熏起来的烟有点泛蓝,还真象那么一回事。自己也感慨到,活的好好的,怎么突然也玩起来文化了,也许真的因为有那么一天,可以告诉郑重的告诉别人:“我也要搞搞文化了”。 我想,真的等我自己有本事的时候,可以给她幸福的时候,我一定不会错过那个机会。也许是自己活的太老了,年轻人吗!该玩就玩,怕啥吗!说的是没错,自己什么都没有,唯有青春和时间可以浪费。呵呵。这样也好。 活,就要活出个人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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