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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3/1/21 13:22:28 人气: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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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瞎说几句
自从那本名为《格调》的书风行以后,格调便成为某种风雅的生活品质的说词。 酒吧,也就成了那些追求格调的人们的最好去处,那份融合在细腻的爵士乐中的狂野与奔放,热情与随意会在不经意间俘虏你的灵魂。 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三三两两的泡吧者便涌向酒吧,时见长裙飞舞,早已不见了燕尾。灯红酒绿在音乐的节拍中晃动。 或许是不善喝酒,又或者是厌烦了那种介于充满诱惑与适可而止间的暧昧的眼神所产生的腻腻的气氛,五光十色的卡萨布兰卡竟未能勾起我太多的兴趣,只匆匆的一瞥,我便离开了它。 但是我必须承认,正是这及具情调的夜场才令南京的夜色出落的如此动人。 好似一个冷艳的女子,每以一种愈快乐,愈堕落的姿态出现,周身透着一股欲拒还迎的诱惑,不禁让人遐想。只是待那红壮卸去,罗衫褪尽,她又会以怎样的面目示人?是孱弱无力的躯壳顶着那苍白失血是脸孔,还是那酒渍斑斑的华服、手袋、高跟鞋散落一地的狼籍。假使真有这么一种难堪的相对,倒不如及早抽身,去度那平凡而真实的生活。 又或许,趋之若骛的泡吧者们追寻的便是那介于安全与不安全间的那腻腻的感觉,就像他们所喝的酒一样,介于不安全的55度白酒和没有味道的4度啤酒间的12度红酒。 但这些却不是我最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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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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