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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3/1/31 21:23:49 人气: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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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最后一次想你~
爱上一个人要多久?一分钟?一小时?还是三天?我想肯定是不用花一辈子的.忘记一个人要多久?三个月?一年?十年?我想可能需要一辈子!因为我不知道,我还有走多远,才能遗忘! 我告诉我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你.在这个寂静的夜晚,面对冰冷的键盘,无动于衷的屏幕,我知道自己不能遗忘.可是我不会再放纵你在我心里泛滥,我不会再要那种感觉了,我要学会忘记你!我必须忘记你!我不能让自己像一条无助的小鱼,在每个孤清的夜晚被回忆的浪潮一次次淹没`````因为我是一条不会游泳的鱼!
可是,我还是很轻易地就想起了你的一切.你的声音,你的样子,你的眼神----你信不信,我依旧可以看到你孤独压抑的灵魂,你的字迹,你那一串串连珠妙语!我很没有用,是不是?我也知道.所以我只能在离你千里之外地方,对着电脑,说着我的回忆,我的不甘,我的心痛`````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深深地埋起了自己的思念,或者只在不经意间想起我?我相信你忘不了我,因为我在你身边下了我的咒!即使500年后,我都要你记住我,不许忘记.不准忘记,也不能忘记!
我依旧在笑,依旧在闹,在做着我该做的一切事情!我应该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是我现在就是不能够轻易地快乐.在那么多漆黑的夜晚,我把你藏在我心里最最柔软,最最隐秘的地方,然后不再想你,直到对你的思念把它胀破,留出我的心脏,残忍吗?所以我不能够再这样下去!我不再看你的文章,我把它放在心灵最高的地方,让灰尘落满它,覆盖它!我不想再见你,因为也许远离才能让你把我牢牢记在心里!我不恨任何人,也不怪任何人,真的,只希望你一切顺利.
好了,我说过这是我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你.从这篇文章结束开始,我将绝口不再提你.我告诉我的脸和我的意志-------我从未认识过你.你只是,只是我生命中的路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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