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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3/11/9 15:06:51 人气: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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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爱情的魅力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他,我就是爱他。也许爱一个人就是盲目的、没有任何理由的。因为爱 只是一种感觉。 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也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更没有这么离不开过一个人。喜欢他的狂,喜欢他的谎。 我曾经无数次的内心挣扎就是想要忘记他、放弃他,可我试了整整一个月,整整一个月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 我 是离不开他的!如果要我忘记他,除非忘记我自己。本以为放弃他就是理智就是解脱,可谁知分手的这些天我没有快乐过,甚至感到空虚和沮丧,整个人像行尸走肉一般,让我懊恼,甚至开始厌恶自己。为什么我会这么不争气,明明决定了,可就是做不到。放弃该放弃的是无奈;不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这些道理我懂,但是真正面对,叫我如何放得下???做不到该做到的事情是无能,去做不该做的事情是无知,不做应该做的事情是无可救药!我承认我无能我承认我无知也知道自己无可救药。可又有什么用呢?我对自己束手无策,只能仰望苍天:“神啊 救救我吧!” 我还是乖乖的做我的第三者吧,只有这样我才会有一丝喜悦,因为和他在一起就有数不完的快乐。即使两个人什么也不做,我就傻傻的依偎着他,都会觉得温馨,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就幸福我就满足。也许他可以没有我,但我 决对不能没有他,我真的好爱好爱他。 等有一天他要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也许到那一天我才会清醒过来,那时我才会无奈的放弃。至少现在我不要放弃,因为由我自己对这份爱做出了断,比他做出了断要辛苦得多痛苦得多,所以我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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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灿烂的烟花让我忘了一切烦恼!~!~!! 虽然那只是一瞬间,却很美丽!~!~!~! 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你站在我面前,却不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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