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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4/7/27 13:25:32 人气: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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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多得他》
新近认识的一个男孩子,据说是喜欢A-mei,光良,Westlife以及Christina。难得是他还有一把好嗓子,传过来一首自己录制的more than words,配以和声,并不亚于原唱。
男孩是好友的高中同窗,于是也多多少少了解了些许他的癖性。诸如喜欢到聊天室霸住麦克不放,搏命炫耀自己的歌声。遂笑着对好友说,是否该称呼其为到处唱的男人,待有朝一日红透大江南北,我等亦可著书立说,沾沾那份荣耀。
当然只是戏谑。但是世间并无不可能之事。想想阿杜,活生生的励志教材。只是每次在KTV唱到声嘶力竭嗓子冒烟之时,我总是对唱歌的人说,你再喝一点儿冰红茶就能唱他一定很爱你了。话虽刻薄了点儿,可我至少还没有说,你再喝一点儿冰红茶就能唱某某女孩最喜欢的他一定很爱你了。做人要厚道,不是么?
所以当男孩与我打开QQ视频并说歌曲任我点唱之时,我是决计不会要求他来一首他一定很爱你的。我也不会要他唱他的最爱,毕竟看人拿手好戏本身就是无耻之举。一如惯例,我轻轻敲下一行字,还是唱王菲吧。
王菲啊,小case。
嗯。那就先来首多得他好了。
《多得他》。多么好的歌啊。据说一度是香港钱柜粤曲点唱排行之冠。“当初初给他的双手抱我那一瞬,曾软软笑笑但不知所措却竟相信,在世界我最软弱,所以要他相拥,就让我那懒懒身躯躲进臂弯之中……我最初天天只等他将体温躯去我寒意,还承认我太怕冷要靠爱侣输出暖意,谁料到今天只得一个仍然可以生活,若是感到四处太冷漠,穿上我的冬衣……”。彼时的王菲,彼时的林夕,总叫我找不到言辞来形容。只能是暗叹还是港人识货,哪里如这里的点歌厅,人们只知道唱星雨心愿之类,一味扮着苦情。
“多得他给我懂得,真的要多得他,去使我懂得,每一个故事结尾,无非别离,总是别离……”。王菲永不如她的好朋友那英般撕心裂肺,永远是呼天抢地的爱情,林夕也决不是黄伟文,但凡金句,皆字字见血。而到底最深的痛,究竟是哀怨过水仙,还是就此埋葬,再不忆起,聪明如林夕者永不点透。只是说着从前,说着现在,说多得他,说,多得他,不再爱我。
想起下午收到的那条短信,唯有四字,换号码了,却无标点,也不知是问人还是说其自己。想了想,回了二字,怎么,便再无回音。
当初的决裂,不过是因为伤人甚深的一句话,前尘影事从此便一笔勾销,我忘记了,也请求你,不再记起。
就像《晃晃悠悠》的第一句,1995年4月8日夜晚11点48分,我和阿莱在国贸职工宿舍前分手,结束了长达8年之久的感情生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从来却也以为,我们亦会如此般,在消失于对方生活之前,将过去的痕迹抹得一干二净,干脆利落,就此了断。
多少恨,昨夜梦魂中。梦里的花月春风,梦醒后“哪料这日抹掉眼泪也要靠我的手”。说的是不同的痛楚,但大凡情感,却总是相通。
只是到底不如后主的刻骨铭心,也不似周文般刚烈果断。即便是忘了约定老死不相往来的时间和地点,却又如同风吹破的蛛网,再有微风吹过,又被粘在一起,再吹,再破……
便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发着短信,听不到那声音,说起话来也就可以不痛不痒。再没了爱,也没了恨。当然,也不再需要这些情绪。如同《浪漫的事》里姐姐对妹妹说,“恨是多么强烈的情绪啊。比爱严重多了。”大姐经历过更多的世事沧桑,才看得透那些悲欢离合。而我现在却终能对自己讲到,多得他,不再爱我,多得他,叫我学会成人。
林夕在《十年》里写,“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我花了整整这么些年时间弄清楚的事实,那些在KTV里引吭高歌的孩子们却未必是懂。就像要给我唱歌的那男孩子,他也终究没能唱一首《多得他》给我听。
他说,我还是唱《流年》吧。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懂事之前,情动之后,长不过一天”。同样是王菲,亦不再唱《多得他》,那些年纪亦不再来。而留不住也算不出的流年,或许才是现今人们所要追求的虚无缥缈若即若离。他们总是唱着《十年》,哪里懂得《明年今日》的好,“明年今日,别再要失眠”,仅此一句,勾出的痛,却足以叫人铭刻今生。
所以当那男孩准备接着唱《十年》的时候,我果断地下了线。我所要的,无非是今夜无梦,而从此,亦不再有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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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承诺……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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