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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最后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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ぁ心迹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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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6/6 11:31:17 人气:103 楼主
最后一封情书

那年,彗星差点撞到地球的时候,我摇身一变成了大学生。

  

  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感觉到了不可思议,包括我自己。生我养我的老爸坚决认为我走狗屎运了。我的授业恩师们则经过了非常漫长和相当理性的分析,得出一致的结论:此乃地震前兆。并且人心惶惶地采取种种措施应付即将到来的地震。我自己心里也没有底,面对着两个最具权威的论点,心里十五只吊桶七上八下。既然没有踩到狗屎,那么大概真的是上苍选中了我要给这个时代一场或小或大的地震以证明他的存在,同时也证明我活着的价值了。

  

  后来才知道那年国家高校扩招了。我是个理性的人,就把所有责任推给毫不保留地国家的新政策了。

  

  进了大学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有很多人和我一样走了狗屎运并且可能引发地震。我们是九十年代的新一代,我们有很多很多的梦想和很小很小的力量,我们有很多很多的主张和很少很少的钞票,我们正青春,我们爱冲动,我们眼高手低,我们不学无术。所以,我们这批侥幸爬进大学校门的有为青年们便拥有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称号:痞子。

  

  我承认我们是痞子,但是我们不是混蛋,不是败类,不是垃圾,不是人渣。如果有谁对这个区分不甚明了,处于责任,痞子们就会符合自己身份的行为给他上生动的一课,令他牢记终生。我们是痞子,但是我们不甘落后,极具上进心,我们彼此之间以“帅哥”相称。尽管这个称呼在我们头上明显地体现出与现实的差距,但是它被赋予了一种激励的意味,表达了我们对生活对未来的乐观态度和美好憧憬。所以,我们是帅哥。

  

  痞子在学校里过着自己独特的生活,抽烟、喝酒、骚扰女生、聚众赌博、在宿舍楼踢球、在厕所里唱摇滚、心情不好的时候找人练练拳脚。除了小卖部里面的烟酒贩子,所有人对我们表现出深深的不屑,却又敬畏三分。所以,当何冰夕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有足够的理由让她战战兢兢地接受我既是痞子又是帅哥的现实。

  

  可是我没有。

  

  开学伊始,我正捧着食堂师傅递给我的三两砂子捡米吃,不经意抬头间,陡然看到一张令我心跳停滞的脸。她的脸庞、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巴、她的身段,她的所有搭配得是那样的美妙,在她身上一切的形容词顿时失去了意义,我就那样贼兮兮地偷窥着,忘记了呼吸和心跳。当时她正撅着嘴锁着眉头面对一碗沙子拌米饭的残酷现实,这个惊奇的表情一下子把她属于新生范畴的老底暴露无遗。我知道我已经看上她了,一个无比精致的灵感在我的大脑中枢的某段神经末梢轰然爆发。

  

  第二天,我把自己打扮得史无前例的干净,举手投足间时时散发了无穷无尽的精明干练和惊世骇俗的人格魅力。就像那句话:不羁里面弥漫着野性的诱惑,神秘而晕眩。

  

  我挑准机会拦住他,装作一副初生牛犊的样子,果敢地问道:这位同学妹妹,请问历史系怎么走?

  

  你叫我什么?你是新生吧?

  

  对。同学妹妹,有错吗?

  

  第一,我叫何冰夕,不是同学妹妹。第二,我也是新生,不认识路。第三,我也是历史系的,我们一块儿找吧。

  

  你真是历史系的?

  

  脱口而出的这句话貌似惊喜,内心里我却把自己彻彻底底地扁了一顿,早知道上帝会在历史系安排这样一个美女,我就会努力学习刻苦学习,发奋图强、萤囊夜读、凿壁借光,悬梁刺股,总之我会不惜一切代价让我的高考分数番几番,不至于现在走了后门还被塞在绘画这样的专业了。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抓住眼前的机会,紧紧抓住。

  

  对呀,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浩天吧。我忘了告诉你三件事情了,第一,我不是历史系的。第二,我也不是不是新生。第三,我不叫你同学妹妹了,我叫你冰夕。

  

  这就是第一次搭讪成功的情形,这场伟大的战役在若干年后仍被我津津乐道,它体现了我很大一部分的智慧和勇敢。

  

  过了几天,又一次见到了何冰夕,可是这一次我不只见到了她,还见到一只毛茸茸的爪子,而且那只爪子放在她的肩上,而且,那只爪子的主人赫然竟是和我同级的数学系的何帅帅,我出离愤怒了。我说过,我是个理性的人,我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时候绝对不会贸然行动。

  

  别装了,要是我就冲上去给那家伙一沙鹰爆了他的头。老三在一旁煽风点火。老三也是一个痞子,实际上,我们宿舍的成员都是痞子。老三除了和我一样色没我痴情比我有耐心外,最大的特点兼特长就是CS。他对CS的兴趣仅次于女人。

  

  打倒他再说,女人嘛就喜欢强壮型的,司瓦星格知道吧,就是靠一身肌肉名扬天下的,你虽然没有那么多肌肉,打倒何帅帅绝对没有问题。老二轻描淡写地说。老二特别讲义气,缺点就是他总把别人在感情上的事情看得轻于鸿毛,否则老大的交椅早就给他占去了。

  

  六弟,动手。老大的话总是简单、明了,很适合一个领导人的风范。

  

  老四老五都不在场,但是老大老二老三都发话了,我就无法再望洋兴叹。我若无其事地走上去打招呼。

  

  嗨,冰夕,真巧哦!噢,帅帅,是你呀,怎么你也在这里?你们认识吗?

  

  冰夕,你怎么会认识他的?我们走吧?说完,何帅帅又当着我的面把他那脏兮兮的爪子在何冰夕的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一拍。这个表明亲密的动作已经不用再解释了。那分钟,我忍住怒气冲天,告诫自己:风度,一定要有风度。

  

  我真的为何冰夕不值。何帅帅除了名字以外再找不到比我帅的地方,而且他是学校运动会的长跑冠军,我虽没有拿过什么冠军,但是对散手的造诣我可以确信学校里能够在五拳之内把我打倒的人不超过三个,同时也可以确信我可以在三拳内把何帅帅打得五体投地。任何一个女人,尤其是何冰夕需要的不是一个临危脱逃的长跑冠军,而是需要一个能够保护她的铁血男人。我就是她的最佳人选。

  

  我决定放弃武力解决矛盾的光荣传统,因为对何帅帅那样的人动用武力简直就是对中国武术界的侮辱。我要用我的智慧和英俊彻彻底底地击败何帅帅,让何冰夕死心塌地心甘情愿地徜徉在我温暖的怀抱。

  

  我是痞子,但不是混蛋,我对我的感情问题从来不像抽烟喝酒一样轻率。何冰夕应该不算一个坚硬的碉堡,拿下她固然不简单也不至于让我绞尽脑汁,可是我在这个时候却是真正的手足无措,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我的智商退化了;二是我是真的爱上何冰夕了。后者占了很大比重。程浩天,何冰夕,一见钟情,很危险那种。

  

  与此同时,老三的爱情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我不像老三那样不知天高地厚地把系花视为猎物。我们系的系花中了流毒,把自己装扮成夏天能够冻死蚂蚁的冷美人,尽管在某种意义上把她的艳丽扩大了无数倍,但是我不喜欢。老三得意洋洋地说,越是难做到的事情越要做,这叫刺激。之前,老三在我的怂恿下动用了经典泡妞绝技英雄救美,结果系花却看上了老五扮演的流氓,这意外的结果让老三异常痛苦,一再地埋怨我这个导演当初怎么不安排他做流氓。而老五对系花没有兴趣,为了不影响兄弟感情,闻花色变。

  

  我采取了一个非常简单而且老套的策略:借钱。我找到何冰夕借了三百块钱,承诺一个月后还钱。对于痞子的借钱行为,学校里有一种传统:痞子之间是要借的,但是不能超过五十块,因为痞子们彼此都清楚,能不能还钱永远是个未知数。非痞子是绝对不能借给痞子钱的,因为如果痞子不还钱,非痞子又没有勇气去催债。何冰夕没有犹豫就递给了我三百块钱,或许是不知道这个传统,或许是出于对我的信任。这样一来,我更加坚定了自己追她的信心。

  

  借钱时要还的,我借钱之后故意对何冰夕敬而远之,何帅帅果然上了我的当,他一再正色地教育何冰夕不能和程浩天一类的痞子交往,甚至要打赌说程浩天在本世纪内是不会还钱的。我从旁人口中听说何冰夕很坚定地对何帅帅说程浩天不是那种人一下子乐得心花怒放,不禁对自己的聪明才智敬佩三分,狠狠地犒劳了自己一顿。其实,何帅帅不知道,我虽然表面上是避着何冰夕,但是内心里却恨不得每一秒都陪着她,就算是死皮赖脸也行(当然,发生这种情形的机率小于在学校食堂打到一份没有砂子的米饭),我相信这一天不远了。

  

  时光依旧流逝,大学依旧太平,痞子依旧生活。爱情故事依旧上演,电脑游戏依旧盛行,老三依旧亡命追逐系花,依旧在机房里CS百步穿杨,痞子大联盟所有成员依旧各行其是,或默默无闻或狂狷嚣张地光大痞子形象,我依旧心花怒放地预谋着陪在何冰夕身旁。

  

  学校食堂克扣粮饷哄抬物价的行径愈演愈烈,痞子是习惯了粗粮薄酒的,但是何冰夕的眉头却越锁越深,小嘴越撅越高。我看在眼里,急在心底。在一个月黑风高杀人夜的晚上,我向痞子联盟大声宣布:革命的时机成熟了,痞子要为了人类的饮食事业而奋斗了。

  

  当夜,我们联盟的所有成员(六个)起草了一份征讨食堂上至经理老总下至厨师员工的战斗檄文。全文洋洋洒洒、浩浩荡荡、铿锵有力、士气高昂、犹如匕首投枪,从经济学、卫生学、心理学、美学等各个侧面对食堂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了严厉而深刻的批判,最后老四作为一代痞子书法家从柜子里翻出了大一就入库封存的“小狼毫”亲笔署名:“痞子大联盟”。之后我们一鼓作气复印了两百份,趁着撩人的月色张贴在学校的各个角落。第二天,引发了万人空巷竞相围观宣读的奇观。

  

  何冰夕特别兴奋,差点就背了下来,何帅帅则表现是深深的不屑。我想如果他们知道这篇战斗檄文是我的手笔的话,他们的反差将会更大。但是我没有,因为这是我们痞子大联盟的共同财产。

  

  终于挨到了一个月的约期,如赦大限的我拖着空虚的步伐和饥渴的眼神出现在何冰夕面前。而何帅帅的猜忌和小心眼已经暴露得一览无余,我发现真正的时机成熟了。

  

  而对于这个行动在校园间早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自从我和何冰夕碰面的那一刻起,道听途说者们纷纷发挥了自己非凡的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老三听到的是这样的版本:“知道吗?程浩天那痞子都给何冰夕钱了,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勾当。”、“我早就见过他俩在草坪上拥抱了”、“给了五百块呢?鬼知道他们有过多少次。”……这对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何帅帅已经不在她的身边。

  

  意外吗?我会按时还你钱?

  

  不意外,我知道痞子都是非常守信的。

  

  不对,痞子只对一种人守信。

  

  那种人?

  

  他爱的人。

  

  ……

  

  你是什么时候认识何帅帅的?

  

  很久了,很久。

  

  你是什么时候做何帅帅女朋友的?(其实我更想问,你怎么会交何帅帅这样的男朋友?但是我没有,我是个理性的人。)

  

  谁说我是她女朋友了?

  

  难道不是吗?

  

  他是我哥。

  

  你哥?冰夕,我要倒了,你千万要扶着我。

  

  你要敢倒,我就敢走。

  

  这是一个无比美妙的暗示,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但是从她的话里面我毫不费力地推演出一个推论:我不倒她就不走了。于是我抓住时机说:好,冰夕,你说的,我不倒了,你也不许走。冰夕,你有没有觉得缺少一个男朋友。

  

  好像是缺了,不过找不到人补缺填空。

  

  你眼前有个最佳人选,冰夕,做我女朋友吧。

  

  我想想看。

  

  不用想了,过了这一村就再没这店了,正宗痞子,物美价廉,如假包换。

  

  好吧,先试用期三个月。

  

  成交。

  

  什么叫成交呀?你应该说领命。

  

  领命,娘子。

  

  回到宿舍我就想找个人练练拳脚,何帅帅这个衰人居然被我错误地当作了敌人,简直是有损我的英明。老三和系花之间还在艰苦的拉锯战,当然,艰苦的只是他一人,对于我的成功,老三自然是要狠狠嫉妒一把的,不然就失去痞子的作风了,于是我在痞子大联盟五比一的绝对优势下被迫把小卖部的全部啤酒搬到宿舍,那个酒贩子乐得撒手人寰,说:哥们,你女朋友还真漂亮。

  

  学校里就这号人最虚伪了,我敢保证他见我去买酒第一个念头准是“这小子终于失恋了”,可他还是笑嘻嘻地奉承你一番,也不管你有没有女朋友。我本来是讨厌虚伪的人的,但是他的恭维却在冥冥之中击中了我甜蜜蜜的心坎。于是,我又很大方地买了六盒“云烟”。他又自贼兮兮地说:失恋了也没啥大不了,大男人多喝点酒就挺过去了。我真想用手里的啤酒砸碎他的脑袋。我没有这样做,因为啤酒是我花钱买来的。

  

  从此以后,我和何冰夕成了校园里万人瞩目的模范情侣。何帅帅诋毁我不成反而失了个大美女,心灰意冷地抱着酒瓶消愁解闷愁更愁闷更闷。我是个有气量的人,和何帅帅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收为痞子大联盟麾下马前卒。

  

  在无数个日夜的培训之后,何帅帅终于能够扛住半箱啤酒了。在他醉后的自言自语中,我胆战心惊地获悉了宝贵的情报:原来何帅帅和何冰夕只是扯得上一点点亲戚的关系,何帅帅一直喜欢何冰夕,可是何冰夕宁死不屈地只把他当哥哥看待,如今竟然一下子看中了一个小痞子,于是何帅帅也要做痞子。

  

  其实何帅帅也有很多可爱的地方的,比如喝酒,加入痞子大联盟之后他就从来不退却,能喝也喝,不能喝也喝,我就很欣赏他的干脆。比如抽烟,大学里失踪区分着三种烟民,一等烟民者,有烟有火,有烟同抽,无烟不抽,一如痞子大联盟;二等烟民者,有烟无火,逢火便抽,无火不抽,较少见;三等烟民者,无烟无火,到处蹭烟抽,较多见。何帅帅就是一个飞快成长起来的不折不扣的一等烟民。再比如,老三被系花弄得无比郁闷的时候,何帅帅就风风火火地架着他奔向机房再连哄带骗地纠集一帮乌合之众决战CS,老三的枪法一向很牛叉,一场盛大的战争下来,总是能够顺利地将郁闷转移到别人身上,他坐在电脑屏幕前,手指作枪管状贴近嘴巴吹了口气,无比骄傲地宣布:当年百团大战要是有我,历史就会被改写。

  

  如果历史被改写,她就不会遇到系花,我就不会遇到何冰夕了,所以,我坚决反对他的嚣张!既然我是痞子,而何冰夕又是痞子夫人,就得有痞子夫人的胆量。我再三做了她的思想工作才说服她鼓起勇气翘课和我去看电影。其实我也不是很想看电影,我主要是不想让她虚度了大学时光,谁都知道大学有这样的规矩:不谈恋爱不翘课就不算大学生。

  

  那天,电影院非常不配合我的工作,居然整了一部《南京大屠杀》放映,想想好像当天是什么纪念日来的,反正与万恶的日本帝国主义有关,我虽然是痞子,但是我很爱国,于是我就握着何冰夕的手静静地看完《南京大屠杀》。后来我们到街边的大排档吃云南米线。我本来是想请她吃麦当劳的,可是她说在当时情况下吃帝国主义的东西是对我们第一场电影的不敬。

  

  吃完了云南米线,我们又去虬江边上陶冶情操。

  

  虬江之滨,风景如画,一双双佳人情郎游两岸,真乃怡情之圣地。但是,好事总不能尽数如愿,美梦总是受人惊扰,这是生活定律之一,纵然是得天独厚史上最优秀最幸运的痞子的我也不能幸免。我们正痛快淋漓地畅想生活时,居然有三个家伙走过来说借点钱用,并且有个家伙很没教养地对何冰夕动手动脚。

  

  我说过,对散手的造诣我可以确信学校里能够在五拳之内把我打倒的人不超过三个,可是这个统计并没有面向社会。但是,痞子是不怕流氓的,何况在他最爱的人面前。于是那天黄昏在风景怡人情侣游弋的虬江边上发生了一起痞子和流氓的斗殴事件。最后以伤痕累累的痞子撇开性命不顾奋勇击退三个欺软怕硬的流氓而告终。

  

  何冰夕早已吓得不知所措,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时刻准备着山洪暴发,我擦擦嘴角的血说,没事,看电影的时候就特别想找人打一架,只恨不是日本人。何冰夕怔了许久,吐出一句话:我又饿了,我们再去吃云南米线吧。

  

  那个时候的何冰夕特别可爱,已经远远超过老三心目中那个人食人间烟火的系花,我终于发现女人的眼泪为什么具有超强的征服力,因为带泪的女人最可爱、最娇媚。

  

  三天后我一瘸一拐地从医院出来时才想起那天正好是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的好日子,这真是冥冥之中上苍对我的奖励,给我一个永生难忘的纪念品。

  

  从此以后,我最爱吃的就是云南米线。

  

  “美人依旧风华绝代,我为佳人永远倾摆”。

  

  时光飞快地流逝,所有留得住和留不住的东西在我们平淡而又绚烂的生活里渐渐退色,年轻的激情在一天天的爆发、高涨、永不熄灭。一个个爱情故事在我们周围肆意地盛开。聊天、唱歌、学习、考试、抽烟、喝酒这些生活的调剂品对我而言是怎样的弥足珍贵,而爱情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主题,我早已正色昭告天下,吾乃史上最痴情的一个痞子。同时我也准备将我的余生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何冰夕爱人同志。我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本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然后投身一个叫“鲁地”的小城为我的爱人打造一片天地。

  

  大四的时候很多人已经为未来打拼了,从小学起我们就高呼着未来奔跑,一直浑浑噩噩地过了这么多年,现在也该认真想想我们的未来了。我不停地向“鲁地”投递个人资料、履历,然后入雕塑一般天天仰着脑袋遥望学校收发室的大门,沉静而悲伤,乐观而忐忑。老大已经和北京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毕业后就走马上任;老二、老四死活不肯离开这个城市,人人鬼鬼的毒誓发了几万次;老五在家乡联系了工作,老三坚决要追随系花,正天天打探她的动态,我则天天等待“鲁地”的答复。

  

  终于有一天,一张普通的白纸结束了我扮雕塑仰望的生活。鲁地一家公司愿意聘用我,试用期月薪1500。我乐得花枝乱颤,抱着个计算器计算几年后可以买一栋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娶了何冰夕。答案不是很残酷,何况只要我一努力局势就会变得无比美好,那首古老的歌曲又再次响起:解放区的天是明媚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当夜,我又把宿舍当作了酒店,并且召来了痞子大联盟马前卒何帅帅,大家一起狂欢,歌舞升平,祈福国泰民安。

  

  我去搬啤酒时先警告酒贩子说:你再咒我失恋,我就砸了你的酒铺。

  我一醉醒来,发现何冰夕不见了。

  

  第二天仍然不见他的踪影,何帅帅和我说她回家了。他支支吾吾地说:她家里好像出了什么大事。我说,废话,要没出事,她回家干吗?问题是她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何冰夕回家了整整五天,她回学校时候消瘦了许多。我问她是不是病了,她面无表情地摇摇头,我再问,她的眼泪就下来了,我急忙打住。过了一个周,何冰夕总算恢复了生气,但是我能感觉到她心里一定压着什么事情,而且这件事情她不愿意告诉我。

  

  于是我就牺牲我的啤酒撬开何帅帅的嘴巴。何帅帅一改以前喝足了酒再说话的痞子作风,他无比严肃地告诉了我一个现实。

  

  何冰夕的父亲患了严重的肾病,已经不能再拖了。但是动手术需要50万,而她家早就被这个疾病消耗得年老体衰,无力承担。几家亲戚东拼西凑筹集了10万,还差40万。这时候一个人说话了,他愿意出这40万,但是要何冰夕大学毕业后嫁给他儿子……

  

  我一听立马暴跳起来,吼道:这不是逼婚吗?哪有这种道理。我去杀了那王八蛋。

  

  何帅帅静静地喝了一口酒说,我也这样想,可是现实就这样,有钱就治病,没钱就出殡,你能改变得了吗?

  

  50万,50万,50万……我不买房子了,我要挣钱我要挣钱。

  

  冰夕现在很为难,我知道她是爱你的,可是她不能置父亲生命于不顾,你知道吗?

  

  你喝你的酒,让我好好想想。

  

  那个生我养我送我进大学的老爸是拿不出这么多钱的,我不知道除了他还有谁愿意帮我拯救我的爱情。后来我在贴满性病广告的电线杆上看到器官两个字,我发疯似的冲进医院告诉所有医生我要出售我的器官,什么都行,你们想要哪个就拿哪个,给我50万就行。医生以为我是从神经病院逃跑出来的,后来我的坚持和沉着证明了我是一个智力正常甚至超常的人,于是出现了一个年长的医生(估计是什么领导),他板着脸孔一字一句地告诉我无论是出于法律还是道德上医院都不能接受我的器官。这个答案太冷酷了,这是我这辈子能想到的最容易赚钱的方法。

  

  我的努力在现实里被撞得头破血流,我被迫接受了一个事实,这一个月里就算我卖血卖汗卖生命也筹集不到50万,也挽不回我的爱情和幸福。痛,痛,痛!

  

  接下来的日子,何冰夕貌似平静,实则很痛苦。她并不知道我已经获悉详情,我也貌似平静,实则焦虑不安。每天都在为挣钱而绞尽脑汁,午夜梦醒,脑海里全部是50万。生平以来第一次被罪恶的钱压着,非常的痛苦,没想到这肮脏的东西竟然能够葬送我的爱情。

  

  何帅帅告诉我那个王八蛋给何冰夕一个月的时间答复,期限就快要到了。

  

  50万,难道竟要我永失我爱?

  

  那夜,我喝了最多的一次酒,醉得一塌糊涂,我站在楼顶迎着黑色的风,大声宣布:我要在若干年后杀了那小王八蛋,然后娶了何冰夕。

  

  心很痛很痛的时候,我问何帅帅那小王八蛋会对冰夕好吗,何帅帅点了点头,我不甘心地问你能确定吗?他迟疑了一下说:我保证。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眼泪又下来了,何帅帅拍拍我的肩膀说,你醉了。

  

  第二天,我找到何冰夕,异常冷静地对她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

  

  我妈妈下岗了,爸爸又有病,我看上了我们那儿一个设计院院长的女儿,我只要追到她就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对不起,我的家庭太需要我了。我们的爱情抗拒不了现实。对不起。

  

  你骗我?

  

  没有,对不起。

  

  你——

  

  ……

  

  还有一个月就毕业了,让我再陪你一个月行吗?

  

  不行,我骗不了自己。

  

  我害怕这一月的发展会伤害冰夕更深,所以,我拒绝了,尽管我心里一千一万个愿意。这时,她的眼泪又下来了,女人的眼泪有着超强的杀伤力,而心爱的人的眼泪就是核武器,无法抵挡,我听到自己心脏一寸寸爆裂的声音,很疼很疼。接着,我又听到冰夕那温柔的声音,她哽咽着说:就算是骗骗我,好吗?

  

  我故作的坚强再不能支持下去了,我转过身说:试试吧。然后飞快的跑远。我怕冰夕看到我的眼泪,我可以对着全世界流泪,就是不能让她看到,因为我的泪水对她有着巨大的杀伤力,如她的眼泪对我一般。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忙于毕业论文而无暇走近何冰夕,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借口,我是有意避着她的,我变得很脆弱,我不敢接受现实,我宁愿变成一只没有思想的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温软的壳子里,这个世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够刺痛我。我已经不是痞子了,从为爱情流下第一滴泪起。

  

  按照学校惯例,毕业生在走前都是要在酒桌上拼高下的,如古代侠客设台打擂一般,一路喝过去,“牛饮”、“马饮”、“豪饮”各种霸气十足的新名词此起彼伏,此消彼长,源源不断。

  

  我在大三时候曾经创下了十二瓶啤酒不倒的纪录,为痞子大联盟光耀门楣。如今在毕业的离愁下,时势造英雄,我的记录已经成为永远的历史被埋在夜风里面,江山大有人才出,新的纪录不断更新,新一代的英雄不断崛起。老三一再激励我重返江湖出口恶气,可是在毕业的散伙饭桌上,才五瓶下肚我就倒下了。

  

  一个月时间就这样无情地流逝,为什么在我的生命里越是拼命要留住的东西越是轻易失去,就算我伸出双手用力去把握?第二天就要离开学校,明天不知道会飘向何处,一切该是了断的时候了,我约了冰夕在篮球场,这里曾经是她扬起长发为我喝彩的地方,如今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千言万语哽在喉间,我说不出话。冰夕静静地握着我的手,我能感觉到她的心脏也在和我一起痛苦地升起、落下,升起、落下。

  

  冰夕,明天我就失恋了,你好好保重。

  

  ……

  

  冰夕。

  

  ……

  

  冰夕,你不要怪我行吗?我多么想爱你,可是现实总是令我太难堪,明天起,我就去追求别人了,你一定要好好保重。

  

  冰夕甩开我的手,哇一声跑远了。她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越来越远,带走了我的爱情和所有的幸福。

  

  我掏出藏在兜里的一封情书,它记载着我所有的心声:

  

  冰夕,这是我给你的第一封情书,也将是我此生最后一封情书。我是这样热烈的爱着你,把你视作我生命的所有,我从来没有这样刻骨铭心地去爱一个人,感谢上苍给我这段缘份,为这,我的前世一定在佛前祈求了一万年。可是现实又是这样的残酷,让我们流着泪分别,在最美丽的季节。我不要奉献给上帝,我不要奉献给真理,我只愿意把我奉献给自己,再把奉献给自己的自己,奉献给你。我不要伟大,我不要不朽,我只要好好爱你。如果能够让这段爱情永生,我愿意用一生去换取,无数个无眠的黑夜里,我祈求上苍把所有灾祸降临在我身上,不要去伤害你,可是这次,上苍没有纵容我。我们的爱情它美丽,它热烈,但是它敌不过一个生命的价值,何况那是你最亲的人。冰夕,我愿意用残生做交换,换取你的幸福和快乐,我愿意用残生来等待,等待你幸福的消息,冰夕,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不会在意这个世界对我的眼光。但是,如果你选择了离开,我不会怪你,你只要答应我离开以后要好好生活好好保重,我就满足了。冰夕,一定要好好的,幸福。

  

  这封草草而书的情书也许不能表达我内心的狂热和爱恋,可是这已经不重要了,我不能让冰夕看到它,我不能让冰夕在若干年后还为这段爱情伤心。

  

  冰夕的哭声和身影都被夜色淹没。我突然觉得自己好伟大,痞了这么多年,一件正正经经的事情都没有干过(如果教会何帅帅喝酒不算的话),一下子却做了如此惊天泣地还把自己痴心粉碎的事情。又觉得自己好悲哀,我连一个愿意拿生命去呵护的女人都留不住,还把自己的幸福拱手让给一个没见过面的小王八蛋并且把自己的心弄得支离破碎,而唯一的原因就是我平日所深深不齿的——钱。这简直就不符合痞子的作风。

  

  永失我爱,我是一条跃出海面的鱼,我停留在风中,任凛冽寒风刺痛。我不能回头,连回忆都是一种无法承受的折磨。

  

  永失我爱,从此我将独守人世间的凄凉。

  

  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乡,恍恍惚惚德找了份工作,浑浑噩噩地打发时光,昼伏夜出,全身麻痹,没有感觉。这就是没有冰夕之后我的生活状态。没有了冰夕,人间的一切美好都不再与我有关,我不会在夕阳之下驻足、感叹、欣喜,我不会在风起的黄昏长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不会再厕所了放声怒吼摇滚乐,不会再找人拼酒,不会再球场上肆无忌惮地奔跑、叫嚣,我不会再对着长亭晚景意犹未尽,不会再对着日落晚照浮感慨万千,不会再对旖旎而悲伤的红尘心存眷恋。

  

  风雨如晦,浮生萧条,我心如刀割。

  

  我脑海里只有冰夕掰着手指一本正经地计算一碗麻辣烫的价钱,只有冰夕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告诉我食堂饭菜又涨价了,只有冰夕胆战心惊地向我转述女生浴室里的尖叫声,只有冰夕倚着我的背轻轻哼着年轻的恋曲,只有冰夕乌黑的长发飘逸在篮球场的夜色中,只有冰夕,我的脑海中只有冰夕。

  

  我的脑袋如生命一样软弱,燃着你种下的火,你的笑容隐约闪烁,在红尘里刻下缘起缘灭

  

  我的瞳孔干涸如黄河,再挤不出水的颜色。

  

  老妈孜孜不倦地为她的儿媳妇左右奔忙,我一贯地拒绝,终于引得她哀声连连。出于孝道,我象征性地配合了她的工作一次。那女孩长得很文静,也很漂亮,在一家外企工作,月薪四千多,按照妈妈的话来说是条件不错,可是我不能接受,分别前我只礼貌地笑笑说了声对不起。

  

  有谁知道我是在等一个消息,等一个人幸福的消息。然而,这个消息无论以什么方式到来,对我都是残忍的痛,或好或坏我都承受不起,我在等一个消息,又不敢接受它的到来。我的生活已经变为一部退色的黑白电影,色调灰暗而情节枯燥,电影里唯一的人物每日每夜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这是一部失败的电影,没人欣赏,没人观看。我已经无意识地与外界隔离,害怕一切来自那个城市的消息,一切风清云淡,只有老大间或给我一番慰问,说不要难过,人生无常,焉知福祸不相连云云。

  

  三年后,适逢母校五十年校庆,我又回到那个城市,我本来是不想回去的,但是我渴望得到她的消息,我想知道她现在过得怎样,想知道她父亲好了没有,想知道那小王八蛋欺负她了没有……我有太多的想知道,这次我阻拦不了自己跳进北上的火车,一路摇摇晃晃像一滴水珠悄无声息地流进这个心酸的城市。

  

  感谢上苍,让我毫不费力地见到了何冰夕,她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望着头顶五颜六色的灯饰出神,仿佛四周热烈喜庆的气氛与她无关。她还是穿着我最喜欢看的白色shirt,留着我最喜欢看的披肩长发,不戴耳环不化妆,一切和从前无异。最要紧的是她变得憔悴了,她的脸已经消瘦,她的眼睛也不再明亮如昔,她的肩膀变得单薄,她的臂弯显得孤单,这一切无疑在告诉我她受委屈了。合理的解释应该是那个小王八蛋没有照顾好她。我认为我应该重操旧业再做一次痞子,狠狠揍那个小王八蛋一顿。

  

  我正犹豫要不要上前打招呼,忽然被一只邪恶的黑手攫住了。老三一脸诡异的笑容,象极了一个刚偷到糖果的孩子,我顺着他炫耀的目光看到了他身边温顺的老婆——系花同志,她已经告别了少女生涯,嫁作痞子妇,人也发胖了不少,突然想起大学时候写过的两句诗:“美人依旧风华绝代,我为佳人永远倾摆”。美人就是指她,而佳人是指何冰夕。我依旧为佳人倾摆,可是美人已经不再风华绝代,突然之间一种世事如烟的沧桑感在心底爆发,伤感得一发不可收拾。

  

  就在我为世事感慨的时候,命运的大手又一次狠狠地拍在我已经单薄的肩膀上。

  

  我蓦然回首,但见何帅帅贼眉鼠眼地笑,他把我拉到一个角落,故弄玄虚地说,卖给你一个天大的消息。

  

  什么屁就快点放,我正难过。

  

  看到冰夕了没有?

  

  看到了,你不是说那小王八蛋会好好对她吗?

  

  你先别急。听我慢慢说完。

  

  说呀!

  

  那小王八蛋没有娶她。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那小王八蛋没有娶她。冰夕毕业以后,那小王八蛋发现她始终在想着另外一个人,就非常坚决地对他老子说我不要娶何冰夕,她一心一意地爱着一个王八蛋,我就是娶了她也不会快乐的。你把钱借给何家,我不娶她。

  

  那老王八蛋同意了吗?

  

  他如果不同意,他儿子就终生不娶,当然同意了。

  

  那小王八蛋真有良心啊,哪天请他喝一顿,对了,冰夕现在还没嫁人吗?

  

  当然没有,她不是在等你吗?你看,就在那儿呢。你可别躲了,她早发现你了。

  

  你怎么不早通知我啊?

  

  冰夕不让我告诉你,她说她要看看你会不会移情别恋,说要给你三年时间考验你?鬼知道你那封情书上说的是不是真的。

  

  哪封情书?

  

  就是那封最后的情书啊?你扔了的那封。

  

  你怎么知道的?

  

  冰夕告诉的呗!

  

  她怎么会都告诉你?

  

  因为那个小王八蛋就是我!

  

  你?

  

  怎么样?够痞吧!

  

  靠,做痞子还作出成就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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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最后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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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最后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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