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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7/20 7:11:11 人气: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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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深深记得我
“这世间有一种鸟,它没有双脚。它的一生都在不停的飞翔,唯一一次着地的时候,就是它死的时候。”这好象是张国荣生前在他的电影《阿飞正传》里面的一段台词,后来他就真的像这段台词说的那样陨落而死。有时候我就在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也变成这样的一只飞翔鸟,为了我的理想不知疲倦的穿行在茫茫人海,累了也不能够停下来。
这个午后明媚的阳光穿过我的房间,我懒洋洋的躺在床上听着收音机,收音机里正在放着一首歌“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我忽的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这首歌的歌词和旋律,像一只女人纤细的手,在我最敏感的那根心弦上轻轻的拨动了一下。让我想起了好多从前的事情,想起了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我心里藏了那么久的伤感全在木吉他的伴奏中涌了上来。
那个下午我走了很多大街小巷,找了好多家音像店终于在一个地摊上捡起了这张落满灰尘的CD,我吹了吹上面的灰,毫不犹豫的掏出兜里的一大把钢蹦买下了它。
这首歌是沈庆的《青春》,收录着这首歌的这张专辑封面很简单,上面写了四个字——校园民谣。也许就是因为这张专辑,后来我有了我的第一把木吉他,准确点应该说是一把“破木吉他”。
我的窗台是朝西的,能够看到夕阳西下,夕阳的余辉涂抹在我雪白的墙壁的时候,我终于在这些刻满了岁月痕迹的歌声中睡去了。
这个我即将18周岁前的最后一个夏天,空气里有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气息。我走在路上,眼前的人群汹涌而过,而我还在漫无目的的走。
忽然有人拍了我一下,我转过头一看一个挺黑挺瘦的小子,身后还跟了一帮人,长发的染着五颜六色,再不就是光头戴只耳环的,穿的都挺前卫,像这样打扮的不是搞艺术的就是流氓。我忽然想起来了,那个又黑又瘦的小子叫崔洋,靠勒索钱混日子,那时候我还没被以前的学校开除,有一天他不幸骑到我和小强的头上了,结果被我们痛扁了一顿。后来这小子就不知道哪儿去了。没想到今天会在街上遇到他,看他这架势我有麻烦了。
崔洋咧着嘴挑着眼眉说“你认不认识我是谁了?” 我说“好象见过” 他说“你少装,看没看到我后面的人,赶紧跟我道歉。” 我说“对不起我错了。” 他得意的笑,还上下的伸着脖子,我忽然想起了《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的那幅《小鸡吃米图》。 我又补了一句“爸爸以后再也不打你了。” 他一下气的脸都变绿了。 结果可想而知,数不过来的拳头像雨点般向我扑来。
他们打累了一哄而散,街上的人都在看着我,我在想他们是不是都他妈的正觉得我可怜呢,我坐在地上根本就没站起来,从兜里掏出了根烟叼在了嘴里,没有点火。我不是在指望谁来把我扶起来,因为这年头如果还有和你素不相识就帮助你的人,那他不是雷锋就是傻逼。我是在想,丁洋没有好日子过了。
我找到了我的朋友小海,他揣上了把刀骑着摩托,我坐在摩托的后面。我说“你等一下我再找些哥们儿来。”小海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你还真把他们当人物了啊,放心吧我自己就能让他尿裤子”。
我的城市转来转去就那么屁大点的地方,想找一个人一点也不难。小海的摩托骑的很快,跑在公路上附近的司机肯定都得吓出一身汗来。终于傍晚的时候我们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崔洋。这小子比猴还精,我们刚在前门进他在后门就跑了。崔洋的朋友都低着头果然一个敢说话的都没有。我让他们转告崔洋,这事儿没完。
晚上我和小海去了我的学校门口一家小酒馆。这里的老板很热情,价格也很实惠。我的酒量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样,反正就是喝多少吐多少。都有点喝高了的时候,小海说“东子,你是上学的人,不像我们。你以为我们打架在外面风光的日子很好过吗,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上这条路的,小时侯我爸妈就离婚了,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家,而我却跟着奶奶没人管我。后来我就认识了不少道上的朋友。你今天在外面砍人了风光了,可能明天你的手就是别人的了。”
我认识小海挺长时间了,今天却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脆弱,我曾以为他永远没有伤心的时候。 我说“小海你什么也别说了,你是个够义气的人,比电影《古惑仔》里的人物都够义气,别说过去的事儿了,也别提以后,把这杯酒干了!” 小海说“对,不他妈的提闹心事儿,谁再提谁就是傻逼。不过说到我够义气,那还用说,我的格言是:为兄弟两肋插刀。” 我说“不是为女人两肋插兄弟吧。” 然后我们哈哈的傻笑。 小海说谁也不许再提那些闹心的事了,可是酒后的小海还是跟我聊了不少,我还看到他哭了。
夜凉如水,我忽然想起明天就开学了。 刚走进教室,就能感觉到迎面扑来的亲切感,尽管我曾经说过等有一天我有钱了就让轰炸机把学校炸平,可是比起外面的世界,这里的天还是很蓝的。“那时侯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的太慢。”回想以前的那些校园生活,我只能用似水流年来形容。
教室里干什么的都有,大鬼走过来说要一张我的照片。我被吓了一跳,并且很温柔的对他说:“大鬼,咱俩再好也就只能往正常朋友关系发展,我可不是张国荣。”他说:“你是我还不是呢,是这样的,我的一个网友让我给她寄张照片,你知道我人帅但是脑袋大,我一到了照片上就没个看了。”我说:“那你干什么非要我的不要别人的啊。”他说我长的比较平庸,如果弄张跟明星似的照片给她,那到时候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我说:“你脑袋大我知道,但是什么时候脸也变这么大了。”
后来我把学生卡的照片抠下来给了他。许多天以后他跟我说他网友收到照片就不爱理他了。我梳了梳只有一寸长的头发说:“那怎么了,要是你把自己的照片给她了,那她肯定挂到墙上。”他问我为什么,我说:“辟邪。”
日子一天天的过,我像一柄深埋在泥土里的古剑,昏昏沉沉的过了千百年,期待着有一天遇见一个剑客,然后是一场属于我的风花雪月。不像现在的生活,既不香艳也不传奇。
我很寂寞。 早上上学的时候,发现我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红红的苹果,别人告诉我那是文文送来的。她是一个比我大一届的女孩,是个才女,不怎么漂亮但是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挺可爱的。听说她刚跟男朋友分手,但我看她好象很无所谓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我又在桌子上看到一盒酸奶,还是文文送的。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就去找她道谢。我告诉她我每天早上都吃早饭,所以不用破费了。她好象挺不高兴的样子。
后来她托人送来了一封信,信上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又不知道怎么开口之类的话。我知道她说我呢。
那天是市里的文化节,体育场在组织放烟花。绚烂的花火在天空绽放,照亮了夜色,我的寂寞也随之而来。 我找了文文,对她说:“你有没有听过张艾嘉说的那个小故事,如果这是个闹饥荒的年月,如果我有一碗稀饭的话,一半给你,一半给我妈妈。” 然后她很幸福的把手放在了我的手心里,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她会认真吗?
这是一个“我爱你”泛滥的时代。爱情好象是一个游戏,人们在游戏里来来去去。
还是寂寞。 午休时间,有人跑过来告诉我崔洋正在附近一个台球室里,我找了十多个同一学校的朋友就去了,我刚到崔洋就跑了。我们拼命的追,追过了一条街,最后还是让他跑了。
当我们跑的气喘吁吁停下的时候,都已经累的大汗淋漓了。事情还没有结束。 后来崔洋托人转告我,晚上就在中午追他的地方等着。我听说他早有准备,而我的时间太短了根本来不及了。整个下午我都心神不宁,后来这件事让班里的几个朋友知道了,他们执意要跟我一起赴约,我告诉他们我不知道丁洋找的什么人,如果去了是死是活我不知道,他们仍然执意要去。我说:“如果谁再他妈的要跟我去,我以后就再也不认识他。”他们不说话了。我不是爱面子也不是英雄,我是不想这件事牵扯的人太多,我不想有人因为我而一不小心走向这条无法回头的路。
到了赴约的时间我反而平静的出奇,这感觉不像是我自己的。走出大门的时候文文叫住了我,她哭着让我不要去,我推开了她。 我到了约好的地方,墙角里躲着几个人,我说:“别他妈的藏了。”他们走出来,然后我就看到了几张熟悉的笑脸,是班里的那些朋友。我一时无语,只是把每个人紧紧的抱了一下。
崔洋来了,很出乎我的意料,他想跟我谈和。我忽然觉得在整个世界面前,我们显得如此渺小。我先前的力量和愤怒也不知道哪儿去了,我只说了一句:“那就算了吧。”
在这个城市的街头,你经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穿着奇装异服的边缘少年,他们稚气未尽的脸上流露着不羁的神色,嘴里叼着烟卷,没有目的地。
我忽然想起了小海,就去找他,有人告诉我小海把人砍坏了,现在黑白两道的人都在抓他,逃到哪里去了谁也不知道。小海为了他的朋友砍人,现在过着亡命天涯的生活。而他的朋友却在若无其事的吃喝享乐。
晚上想起小海的事我久久不能入睡,这个大千世界如此的繁华,而我们怎么能如此的渺小,我们的那点爱恨情仇又算得了什么呢?以后我再也不会再干无聊的事了。
我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墙角那把一直被我冷落的木吉他上,我拿起它抖了抖灰尘,看着琴箱上面泛起的光泽,忍不住在琴弦上拨动了一下。好静的夜,琴声在房间回荡很久,没想到那么轻轻的一拨,便改变了我后来的整个生活。
“这城市已摊开它孤独的地图,我怎么能找到你等我的地方。我像每个恋爱的孩子一样,在大街上琴弦上寂寞成长……”
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我开始了没日没夜的练琴,因为没有钱找老师所以只好买书自学。到了夜里人们都已经进入梦乡的时候,我就把指板下面的琴弦用毛巾包起来,做没有声音的手指练习。每天中午休息的时间一到,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泡上一包方便面,然后开始练琴,经常一口气练到快迟到了才发现泡好的方便面忘吃了。
当箱子里的方便面快吃没的时候,当指间的老茧越磨越厚的时候,转眼两个月已经过去了。这两个月以来,我一直沉浸在自我的音乐世界中。
这一天放假我没有练琴,而是呼呼睡了一整天。 电话铃响起把我吵醒了,我接过电话却听到那头在放歌:“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总是无意中说起,喜欢和我在一起……”放完了就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喂,听到了吗?你说话呀。”我没有说话而是抱起吉他对着电话唱起了木吉他版的《同桌的你》,这首歌伴奏部分的复调旋律编的很棒,把主旋律衬托的更加完美了。我用了全部的感觉唱完了这首歌,因为我知道电话那头是我的小学同桌。
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说话了:“同桌刚才是你弹的吗?我好感动啊,真的。”我说:“你怎么还是老样子,一遇到什么事儿就能让你感动的要死。”她说:“你不也还是老样子,总喜欢吓别人一跳。”
我请她出来吃的火锅,麻辣火锅,吃的两个人直流眼泪。我们喝酒了,出来的时候走路都晃晃悠悠的。
她说想看古天乐的新片,我就陪她去了一家录象厅。这里很便宜也很安静,只有一台电视机、一台影碟机和几只并排的沙发。 我说:“现在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了?”她说:“我有好几个男朋友呢,你问的是哪个。”我微笑说:“以前小学的时候就有好多男生偷偷的喜欢你,同桌你现在更漂亮了。”她向后仰在了沙发上,带着微微的醉意问我:“那你喜欢我吗?” 在荧光屏的微光下,我看到她穿着白色的牛仔裤,一件短袖的黑色T恤,曲线玲珑。酒精让我晕眩,我忍不住吻了她,有股淡淡的奶味儿,她没有抗拒。我问她:“你怎么那么多的男朋友,是你在骗他们还是他们在骗你。”她说:“说了你也不明白。” ,我把她压在身底下,感觉到了她起伏的胸膛。
呼吸越来越急促了,这感觉就像我在对着一个万丈深渊做着自由落体运动,速度越来越快,眼前越来越黑。
我忽然在想,她还是那个曾经见到一只毛毛虫都会哭一天鼻子的我的同桌吗?她还是曾经那个未经世事单纯的有点傻的小姑娘了吗?
我忽然站起来说:“同桌我有点急事要走了,有时间我再给你打电话吧。”说完我就走了。
街上有风,吹散了我的醉意。我不是忽然良心发现了,二十七层的净化早就把我过滤没了,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有像纯净水那样的人。我只是想,我不忍心看着我那些曾经美丽的梦幻像云一样多变。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几个和我一样视音乐为精神粮食的朋友。并很快的组建了深蓝色乐队。除了我还有一个女吉他手、一个鼓手和一个贝司手。女吉他手整天疯疯癫癫的,总和鼓手吵架。 我们租下了一个窄小的地下室来排练,并很快的弄齐了一个电声乐队应有的全部乐器及音箱什么的。插好电之后,在一阵杂乱无章的演奏中,我们的摇滚梦开始了。
我热爱摇滚乐的自由,热爱它充满力量但又不极端,热爱它每一次嘶吼里流露出的温柔的疼痛。但是非主流音乐的路是遥远并且艰难的。 而且乐队在一开始就面临着那么多的问题。技术、金钱、时间,甚至音乐理念。但是我想,只有没做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顾城说:“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坚信,只有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我们才能打磨出自己的个性。
文文找我,跟我说她觉得我心里根本没有她,都这么久了也没有找她。她提出分手。我说:“好啊。”然后我转过身要走。她一把拉住了我,流出了眼泪。她说:“我只是说说,你别当真好吗。” 我躲过她的眼睛,拉开她的手。我还是走了。
我们这个时代,青春里有两样垃圾产物,一个是流行歌曲,一个就是爱情。如果罗密欧和朱丽叶不死,那他们也许也会有分手的那一天。
排练室里,飞扬着紧密的鼓点。低沉质朴的贝司衬托着主旋律,我随节拍狂扫失真音色的节奏吉他。主唱也几乎疯狂的唱着:“别理我,我烦着呢……”我们已经找到了感觉和默契。很快的就排完了花儿乐队的这首比较简单的《结果》。终于向着我们的理想跨出了第一步。
如果这个世界上从此没有了镜子,我也许有一天会忘了自己的模样。如果有一天我得了失忆症,那么我绝不会忘记音乐。
钱程回来了,曾经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后来他为了学画去了别的城市,我们好久不见了。我租了一部片子去他家看,名字叫做《北京乐与路》。舒琪在里面有段台词 :“这个世界上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稼给搞摇滚的,这种死法很痛快,又痛又快。”
钱程听了之后眼泪都笑出来了,他是笑我呢。 后来我们学着这部电影,白酒掺雪碧,然后盖住杯口往桌上一拍,只听“哗”的一声,喊一句“一头扎进这沸腾的生命”然后一口气喝光。喝完浑身像火烧一样。
我走的时候他非要送我,他说再过几天他就要去沈阳学画了,再回来又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我想我以后的旅程要越来越孤单了。 我问他:“还记不记得我们那个共同的梦想了?”他说:“当然记得。说好了到时候一定要去拉萨。”我说:“对!一定要去。要去看布达拉宫,看雪莲花,要去看看拉萨纯净的天空。”接着我唱起了那首郑钧的《回到拉萨》,“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回到拉萨,回到了布达拉宫。在雅鲁藏布江把我的心洗清,在雪山之颠把我的魂唤醒……”我忽然停下了。他问我怎么不唱了,我说:“听说拉萨早变成旅游城市了,你说等我们去的时候,拉萨的天空还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纯净吗?”他不说话了。
钱程问我:“非洲火一般的太阳蒸发出了油画大师凡高对向日葵火一般的创作激情,你什么时候才有灵感也弄出个原创歌曲来呀?”我说:“快了,心是怎么跳的,歌就怎么写呗。”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我家楼下了,我看表已经凌晨1点多了。我说我再送送你吧,然后我又送他回家。后来送来送去天就亮了。
我来到排练室,女吉他手和鼓手正在吵架。鼓手说:“你不能坐着弹吉他,你得站着。”女吉他手说:“那你打鼓怎么可以坐着。”鼓手急了喊道:“那你他妈的也是站着尿尿吗?”女吉他手一脚把凳子踢倒了。
我以为鼓手会不甘示弱,没想到他竟然坐那呜呜的哭上了。 真他妈无聊。
我想做原创,想做属于自己的音乐。我觉得只有先打动了自己才能打动别人。
他们正在议论参加一个音乐节的报名,正在讨论排什么歌能上。忽然不知道谁说一句:“排谢霆锋的歌吧,到时候肯定能上。”我咣的一脚踢在了大鼓上,我说:“你们他妈的是为了什么而做音乐?”我收拾好我的东西走出了排练室。我哭了,为了我深蓝色的梦想。
他们说我很傲。我知道我很傲,尽管我什么也不是。 后来的某一天,我写了这首歌。 “我正在聆听 北往的车辆,那上面满载着 我的力量。它奔向远方,如此的仓皇……”
已经到了秋天,操场上那颗老树发黄的叶子已经开始一片一片往下掉。落在地上的叶子被无情的扫走,我不知不觉有些悲伤。我决定了放下摇滚乐,又抱起了木吉他开始了孤独的民谣。开始陷入了这种世界上最纯净最真挚的音乐。我不知道是因为匆忙,还是因为麻木,时间飞快的过完了这一年的所有三百六十五天,又一个就要春天到了。
我认识了一个朋友,我们都叫他存存。认识他是因为一首歌,是朴树的《那些花儿》。我们听着这首歌总是脸上带着笑容开始回忆,最后笑容变成了满脸的泪水。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你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存存在高一认了个妹妹,叫磊。个子不高,但是挺漂亮的,活泼的永远像个小孩。我问他:“你喜欢她吧?”存存说:“没有。” 我叹息。也许有一种爱,不用说出口,这样就永远不会有伤害的那一天。
存存说,他的爱情格言是:“一生只爱一个人。”他问我我的格言是什么,我指了指吉他说:“它好,我也好。”他差点笑死。
通过磊我认识了一个叫林的女孩,她很喜欢木吉他,于是我收她做了徒弟。每天一放学的时候就到寝室教她弹吉他。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一尝到练吉他的苦就会放弃了,也就没怎么认真。
女生学吉他的先天条件比男生差,会吃更多的苦。但是我没想到每次问她还能坚持吗,她都坚定的点了一下头。她说她喜欢《大海》这首歌,我找到了这首歌的谱给她,不大一会儿她就能断断续续的弹《大海》的旋律了。
大鬼说林暗恋他,我知道这是玩笑话,可我还是有些莫名的难过。 她的长发和练琴的眼神让我有些悸动,但是我想我只能有一阵悸动,如果我爱上谁了,我怕我将陷进一种疯狂的状态。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和一个无法预知的未来。
有天晚上发生了一件让我们都不愉快的事,我们在街上走的时候,遇到一个朋友,他说要追磊,我开玩笑说:“你自己去跟她说啊。”他这人大大咧咧挺能嚷的,磊和林听到了,然后一直不说话,也许是误会什么了。因为有人说喜欢磊,存存变的很忧郁。
我们去了一家叫做乡谣的酒吧。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乡村民谣的意思。 屋子里昏暗的灯光,简单的布置,有些古典的风格。 大家的心情依然都很低落,没有人说话。 桌子上有本日记本,我翻开看有很多在这里坐过的人的留言,于是我拿笔在上面写到:“那一年,你正年轻。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很美。那理想世界就像一道光芒,在你心里闪耀着——献给东子”写完了我拿给他们看,气氛好多了。
林说这段话也挺适合她的,我又拿笔在下面写了几个字:“也献给林。”然后是存存和周磊在用那个日记本轮流写字给对方看。
两杯酒下肚后,我的毛病又犯了。就是没完没了的唱歌。我抱起吉他唱了最喜欢的那几首有关风花雪月的歌,因为喝酒了走音走的厉害,直到嗓子真的唱不动了。
我又在日记本后面写道:“我爱你,爱上距离。”给林看的时候她没说什么,我不知道她能不能看懂我的心思。 没错,我爱你,爱上距离。在心里那段看不见的,永远无法逾越的距离。我忽然想起了那段特俗的话:“这个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你就在我身边,却不知道我爱你。”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为风尘中的叹息,你感伤的眼里,有旧时泪滴。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老狼《恋恋风尘》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原来今天是母亲的生日。我想起了我的小时侯,那时侯家里在农村还很穷,每天过着精打细算的日子,而我每次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一只蛋糕。可是我却从来没记得过母亲的生日。想到这里我心里酸酸的。
母亲若隐若现的白发越来越多,我恍然的发现我已经过了18周岁了。
我拿起已经很久没有碰过的课本,开始追赶那些落下的功课。我想从今天起,这是一个最好的礼物,送给我的母亲。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过那种让母亲伤心的生活了。
透过窗外我看着沉睡的城市,我厌倦了这里,我等待着有一天我一定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秋天飘满落叶冬天飘满白雪的城市。我想要飞,飞过那千山万水,飞到苍凉的远方,带着我的木吉他,带着愿意陪我一起老去的流浪歌手的情人。
可是从明天早上起,我只能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 “明天是个没有爱情的小镇,我会默默的捡起我的冬天,疲惫的火车,素不相识的人群,哪里是我曾放牧的田野。我知道远方有一盏灯火在为我所祈祷,而你可知道我的汗水将淹没寒冷的异乡,哦快别哭我的爱人,请快些寄给我一把镰刀,让我回来收割你的眼泪,噢……啦……火车一点点点点的开,我的爱人她她她在等待,我一点点点的离开你枕边,我的路,已经在万水千山……”——朴树《火车开往冬天》
请深深的记住18周岁的我,请深深的记住这个曾陪你们一醉方休的好兄弟。 请深深的记住我,这个曾在校园安静的时候,喜欢坐在昏暗的角落里,为你弹吉他吟唱你最喜欢的《灰姑娘》的男孩。
我看看表,已经快凌晨了。 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 晚安,成长的18周岁。 晚安,五彩缤纷的日子和长发飘飘的女孩。 晚安,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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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着你的沉默,我选择了等待。其实泪水就快溢出,我控制着自己。因为你喜欢懂事的我。难道思念是为了体会寂寞的滋味。长夜漫漫,你能否感觉我的心跳。如果你在乎,请你再抱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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