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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9/8 11:32:48 人气: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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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女朋友被强奸了怎么办?
我和我现在的女友相恋一年,记得第一次和她做爱时她没有见红,她就惊诧的说“我怎么没有血?”,我也不懂,后来她就说小时候经常爬树。有时候我又不小心提起这事,她很生气,她就说我老是在怀疑她不是处女,她坚持说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从没有谈过恋爱,她说:“你不相信就算了!”。再后来,吵架了,有一天我问她:“你坦白地跟我说,你到底是不是第一次跟我上床。”她无语,很生气,走出客厅,趴在桌上呜呜地哭起来,哭得很伤心,我把她搂在怀里,说:“好了,我错了,以后我不提这事了。”直到上个礼拜六,我跟她又发生了性关系,他说我为什么对他这么冷淡,我很严肃的问她:“你为什么骗我你跟我是第一次?”她眼里立刻涌出泪水,我冷冷的吐了口气,把她的头放在怀里。就在这时候,她突然蹦出一句话:“我被人奸了!”我想她肯定是不耐烦我这样问她,她是赌气才这么说的。随着我追问下去,我都快要崩溃了,我真的不敢想像,跟我相恋一年的女朋友3年前居然被一个40岁男人强奸了,当年她还不满18周岁。这是真的吗,我真的不敢相信这是个事实啊!她说,三年前,她姑姐介绍她去一店里的工作,有一天晚上9点多,她一个人留在店里工作,老板的亲戚,一个40岁的司机走进来,她认识他,没有久,那个男人就抱着她,拔开她的裤子插进去……她说当时她吓得都不敢叫。大概做了10多分钟,那个男人就走了。那个男的是有家室的。我听了浑身发抖。我问她后来有没有来往,她说就一次。问她痛不痛,她说不是很痛,也没有血。我又问她你为什么不报案,她说她很怕,不敢告诉任何人,传出去怎么见人??我紧紧的抱紧她,觉得她真的太可怜了!我真的不该对她这么冷淡!我突然跳起来,拉这她的手说,“走,把那个禽兽找出来,我去告他,绝对不能让他逍遥法外,让他去坐牢。”她哭着说不要,她说:“那是在她乡下,一来丢人,二来告他对自己没有好处,那个家伙也是个穷光蛋!”我心很烦!朋友,我该怎么办?
群众声音
A:你该怎么办?你应该这么办:以后不要再提也不要再想这件事了,一心一意爱你的女朋友。
B:这回知道了吧。你强迫揭开她最不愿意回忆的疮疤,受到最大伤害的反而是你自己。如果真心爱她,就不要再提起她的过去。就当她小时候被疯狗咬了一口。告那个男人就必然再次伤害到你女友的疼处。同样,报复那个男人,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情。狗咬人,人们能够同情理解;人再咬狗就不被同情了。
C:不要强迫你的女朋友去报案。你要考虑她的感受。另外,不要被仇恨过度蒙蔽了双眼,而忘记去关注眼前的幸福。好好爱你的女朋友吧,好好保护她。她才是你的幸福。
D:说实话,这种事情对你们真的是一种考验。处女情结虽然被说成是封建遗毒,可是真正不在乎的人又有几个呢?我自己说是不在乎,实际上,还是很在乎。我的女朋友和我第一次上床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她告诉我曾经和她同学的哥哥有过,但只是一时冲动,知道见到我才知道那时候很幼稚。今天是她的生日,昨天晚上给她打电话,她突然哭了,说想起那时候就很难过,那时候很幼稚,虽然只有过一次,但已经不完美了。还说要是早认识我就好了。我能说什么?我说我不在乎这个的,再说了,我也和以前的女朋友有过啊。她说男孩儿和女孩儿不一样的。我无语。我能够做的就是好好爱她,女人需要真正的爱,有爱的性才是完美的,我是她第一个真正爱的男人,我也希望我们一直白头到老。我现在出差在深圳,等我下个月中旬回了北京,我们就登记。愿天下真心相爱的人,都能够坦诚的爱,无私的爱。理解万岁!
E:不要太放在心上,在有的国家,女生的第一次都不是给最爱的人,而是给最讨厌的人,他们认为第一次是不干净的,你不要太伤心,只要你们彼此相爱就好了.
F:遇到这种事,你女朋友的确很可怜。我只希望现在的女孩如果再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反抗,如果心都放弃了,更偏离那些禽兽了。吓的不敢出声,好象有些懦弱了!
G:已经过去3年了,如果现在提起诉讼,一方面是超出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是2年,而有关人身伤害的则是1年;另一方面是取证的问题,打官司打得就是证据,已经过去这么久,直接证据恐怕已经无法找到了。当初就不应该让这样的色狼逍遥法外,也许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H:过去就算了。当初没有报案是胆小,脸皮薄。现在就有那个勇气吗?我也被人强奸过,可是我当时的心态大概和你女朋友一样吧。我那时在上学,有迫不得已得苦衷,现在想起来就后悔当初也很伤心。可是我还是觉得当初没有告发他是对的,要不我在学校里一定抬不起头。理解她吧!
I:这位男士,其实我的情况与你差不多,但我与她的第一次也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并不像你那样追个没完没了,既然她不说就留个秘密吧。只要我们彼此真心,别计较过去我是朝前看的。但你是如此的想不开很在意,这可不是男子汉气慨,既然她对你说清了,说明她对你还是非常信任的。不要把她再往火炕推了。对那个混蛋你就当作没事一样,但告诉女朋友要做好自卫。
J:由于你多次的逼问,你的女友揭开了多年的疮疤,不仅你的心理难受,你的女友更甚,何苦呢?其实,这不是你的女友的错,你只要好好爱她,让她忘却伤痛,这才是当务之急啊!
K:有的东西,确实是我们不想发生和面对的,但它还是发生了,这是事实。现在你问怎么办,没有人知道你该怎么办,因为别人都不是你;但也可以说,所有的人都知道你该怎么办,因为,我们的心情都是一样的。事情过去三年了,不要去追究了,虽然理性上,我们应该去追究哪个混蛋的罪恶,可我们人都是感性的,现在你们是幸福的,不要人为的去破坏这份幸福和平静,好好的去爱她,和她沟通,让她从心里明白,你爱他,够了!
L:如果你爱你的女朋友,就不要再提起这件事了。好好的对她!毕竟她是最大的受害者。至于告不告那个人,尊重她,毕竟法律也不是万能的,至少不能挽回她受到的伤害,也许还会再次让她受到伤害。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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