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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婚姻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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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尘的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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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10/9 19:14:11 人气:250 楼主
婚姻鞋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驼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蛭蜇出肿痛……  
  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桔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桔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锲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桔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好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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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10/9 19:22:24 第1楼
Re:婚姻鞋

婚姻里从来不谈爱情






爱情到底是什么?爱情在婚姻中究竟有多重要?为什么很多爱得死去活来的人步入婚姻之后却反目成仇?为什么很多走进婚姻的人都觉得“婚姻是爱的坟墓”?


  谁也无法否认,爱情灿烂而美好。爱令人心醉神驰、目眩情迷。爱情的确妙不可言。然而,如果爱情只追求表面,没有牢固的基础,那么爱情就像雨后的彩虹,大多来得快去得急,往往转瞬即逝。爱情的保鲜期短暂得很。非但短促,爱情其实还很脆弱——爱最是易碎品。而婚姻则刚好相反,婚姻是一段漫长而寻常的过程,它能予人以安定、温暖,也会因其庸常而让人感到厌倦。爱情一触即发,婚姻则需要恒久的耐心,需要合作,需要负责任。


  用心观察一下周围人的婚姻状况,您就会发现,和睦的家庭里几乎不谈爱情。维系家庭稳定的最最重要的要素,往往是条件般配、情投意合以及责任感强等等所谓世俗和传统的东西。古往今来,爱得如火如荼的故事其结局不少为悲剧,从罗密欧与朱丽叶到贾宝玉和林黛玉,从安娜·卡列尼娜和渥伦斯基到梁山伯与祝英台——没有一对能白头偕老的。


  人们如果过份痴迷了“爱”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之后,也会有害。其害之一便是一旦爱上了就要结婚,压根不考虑双方的出身、教育、经济等条件是否般配,结果往往是住到一个屋檐下才发现“爱”根本不能当饭吃,种种的不适应在家庭中纷纷呈现出来,然后就有人埋怨“你不爱我了”,然后吵闹,然后离婚。其实他们的问题不在于爱不爱,而是彼此根本不合适。


  迷信爱情的另一害处是,已婚的人偶尔在婚外擦出火花便要离婚。往往那些是与自己的配偶十分不同的人,能给人带来极大的新鲜感,于是,便有人陷入这种由新鲜而擦出火花的爱情之中,对庸常凡俗的家庭生活产生极大的抵触情绪,错把新欢当真爱,还理直气壮地向原配提出分手,原因是“我们已经不再有爱情了”。岂不知新欢终将成旧爱,再结一次婚时间久了还是会“不再有爱情”的,除非不断地离了再结,否则终将体会“没有爱”的平凡生活。


  其实,婚姻就是婚姻,它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是需要相互扶携和容忍、相互付出和帮助的人生过程。婚姻既不是什么神圣的殿堂,也不是什么可悲的坟墓,只要你别迷信所谓的爱情,婚姻还是很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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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10/9 19:22:54 第2楼
Re:婚姻鞋

成为坟墓 不是婚姻的过错






窗外下着雨,娇蕊坐在振保坐过的椅子上,旁边放着振保的大衣。娇蕊擦亮火柴,点上振保吸剩的一截烟,然后看着它慢慢地烧向手指,那神情很专注,很陶然,娇蕊的幸福也在她吹向烫着手指的轻风中一点一点地展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将一个女人爱上男人后极端、任性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爱一个人,不论是男人爱女人,还是女人爱男人,爱到这种无以复加的地步,不是太自私,就是太自恋。这种失去了自我的爱,早晚会走向坟墓的。


  女人经常说“我真是眼睛瞎忒了,嫁给侬这种人!”显然说这话的女人不是盲人,也不是婚后做了角膜手术的复明者,她们之所以没有看清男人的真实面目,是因为恋爱的时候她们戴着“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有色眼镜。于是,男人的狡诈变成了智慧,小气变成了节俭,就连一些粗俗的举止也会成为粗旷、豪放的代名词。女人总爱抱怨:和他逛街真没劲,你别想买成东西,不是说这个贵,就是说那东西不值,或干脆说你像个“洋葱头”爱被人宰。可这个男人谈恋爱的时候,不是今天送你一个小玩意,就是明天给你一个小惊喜。恋爱时碰上一个好吃醋喜欢粘着自己的女孩子,男孩子大多会很受用的。待到步入婚姻的屋檐下,男人和女同事一起出差或聚会,回来后被老婆“拷问”几小时,男人还会受用吗?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并不是婚姻的过错,而是导致此种结果的爱情本身的缺陷。放我的真心在你的手心,是让你呵护和关注的,不是让你捏住不放和控制的。聪明的人应该明白爱一个人并不要拥有他的一切,有时候把他放在心上就可以了。


  《廊桥遗梦》里的女人弗兰西斯卡,三十三年来,每到夏天就会深深地怀念金凯,坐在他们曾经共舞的厨房,听音乐诉说他们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容颜一抹抹衰退,年华一点点老去,但那段爱依然年轻和深情。有时候常想,弗兰西斯卡为什么不跟金凯一起走?难道是怕成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又一个实践者?转而一想,对自己的俗气深深地自责,一个女人能用一生的时间去沉淀她的情感,用心灵去坚守她的爱情,这样的女人是不会将爱情迷失在油盐酱醋的平凡日子里的。


  鼓吹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人,并没有将爱情和婚姻看成一桩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经营的事业,而是当作及时行乐的手段,就像干柴遇烈火,燃烧时是刹那的火焰,剩下的是遍地的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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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10/9 20:59:53 第3楼
Re:婚姻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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