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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正确对待“得”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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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5/12/8 22:05:01 人气:267 楼主
正确对待“得”与“失”

近读《史记·循吏列传》,公议休嗜鱼不受鱼的故事颇为感慨。公议休是春秋时鲁国的宰相,爱吃鱼。但每逢有人送鱼上门时,他却坚决不收。问及原因,他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鱼。我今天吃鱼,靠俸禄吃还能自给,可因为接受了别人送的鱼而被免官,谁还能给我送鱼呢?公议休在别人送鱼既“得”的面前,能想到因“得”而“失”,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得”与“失”是一对矛盾,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无独有偶,两千多年前的孟子也说过:“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并不是只喜欢“熊掌”而不喜欢“鱼”,也不是只看重“义”而看轻“生”,只是他懂得人世间的很多东西是不可兼而得之的,只能在权衡之后作出取舍。
与之相比,现在我们社会上有些贪官在看待“得”与“失”上,远不如数千年前的公议休和孟子!一点也不懂“得”与“失”在一定条件下将会相互转换的道理。有“活阎王”、“三盲”(文盲、法盲、流氓)之称的原山西省绛县法院副院长姚晓红,在家里,使用着两个保姆,一个锅炉工,家产超过500万,还给情妇花了近10万元盖了一栋二层楼房。在单位,每天早晨,姚的小车到后,全院的法警要列队欢迎,人少时,排成一队,人多时,排成两队,车一停稳,马上有人跑过去打开车门,另外一人用手护着车门框子,以防门框碰着姚副院长那“高贵”的头,还有扶着姚副院长行走的,有给姚副院长拿水杯的,有扶姚副院长躺下的,有给他洗脚的,有给他拿拖鞋的,有给他捶背的。“三株”口服液流行的时候,他每天要喝“三株”,听说喝人奶对身体好,便命令手下人到处寻找人奶……如姚晓红似的贪官,在位时确实“得”到了不少,可以说呼风“得”风,招雨“得”雨。只可惜,他们不知晓“得”与“失”的辩证法,不知道“得”中有“失”,“失”中有“得”的道理。古今中外有哪个贪官不是因贪“得”而失掉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因此丢官、坐牢,乃至丢了性命,留下千古骂名呢?司马迁说得好:“欲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有”。听一听在远华走私案中落马的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的忏悔吧:“如果祈祷能够挽回损失,那我将做千万次的祈祷;如果忏悔能够换回一切的话,那我愿二十四小时不停地忏悔。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是啊,滥用权力受贿索贿,“得”的越多“失”得越多,其结果必像成克杰、胡长清、马向东、李真等等贪官一样,因贪“得”而丢命。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什么”。古代先贤尚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我们共产党人对功名利禄更应要失之不忧,得之不喜,保持心平气和、淡泊自适的境界。正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所说的:“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不同之处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区别,就在于他们对于“我”的态度不同,是唯我呢?还是忘我?是事事以我的利益为出发点,还是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而要忘我,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就不能斤斤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就要有不怕“吃亏”,乐意“吃亏”的奉献精神。”窃以为,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肆意侵蚀,面对“权力、金钱、美色”等形形色色的强烈诱惑,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要把焦裕录、孔繁森等等当作自己学习的榜样,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名利看淡些,把得失看开些。要以群众之得为得,以群众之失为失,积极投身于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之中。要像他们一样,做到党把我们放在哪个岗位上,就要在哪个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来,而决不能老琢磨自己怎样升官,怎样出人头地,怎样捞取好处。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将个人的荣辱进退抛诸脑后,做到“看门前花开花落,任天外云卷云舒”,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人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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