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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6/2/22 16:42:35 人气: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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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告倒黑心的联通!我不稀罕你的“返还”.你黑心,我要你书面回复!
我真心希望能得到广大联通用户的声援。我能胜诉,等于您胜诉了! 大家到联通营业厅打印出话费清单。除您正常与亲人,朋友,同事,熟人等通讯所应支付的通信费用外,看看有没有商业性号码通过联通公司从您的话费中扣除所谓信息服务费的事情发生。若有,就可以为我提供数据,支持我与联通公司打官司。我联系方式:13056022225,getoutof@sina.com,happyy@hytc.edu.cn 这些黑心奸商,把客户当猴耍,给您发一条或几条垃圾信息过来,然后就是拚了命地从您帐户哗哗地扣钱。就是您有意回复了他,他也不能就这样轻而易举地从您帐户上随便扣钱!!!有什么法律依据?!连堂堂的中央电视台都伙同联通、移动和一些通讯服务商家采取短信方式从电视观众那里掠取钱财,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到了什么地步!耽误您十分钟时间,阅读一下我遇到的情况。看看我的说法是否合理。不,确切地说,应该问您:我的想法做法是否合法?我们一切从法律上较真!
我是江苏省淮安市的联通用户,手机卡号为13056022225. 2006年2月13日,我在联通营业厅打印出的话费清单上,有两条记录反映我曾经于2005年11月27日下午给"9559"和"9921"两个号码发送过信息,信息内容不详.自这两条记录之后,然后是一系列记录反映我从"9559"和"9921"接收了信息服务,每接收9559一条信息,则扣费2.00元,每接收"9921"一条信息,则扣费26.00元. 打印出的话单上,在两条反映我曾经于2005年11月27日下午给"9559"和"9921"两个号码发送过信息的记录之前,是若干条反映"9559"和"9921"给我发送信息的记录,所以,从逻辑上推理,是"9559"和"9921"给我发来推销信息服务的短信,然后我回复了他们的短信,于是,顺理成章,就说明"客户13056022225确认接受9559和9921推销的信息服务",后面也就产生了一系列扣费记录. 天理良心,我怎么会给"9559"和"9921"两个号码发送信息呢?本人是高校教师,岗位竞聘,住房工资,我们压力很大,根本没有闲空去理会这些垃圾信息.平时几乎不看电视,偶尔只是看看新闻联播.所以,我的手机只要收到垃圾信息,我第一反应就是立马删除,根本不去理会.偏偏不然,联通话单却明明白白地记录着我给"9559"和"9921"两个号码发送过信息.我不知道是联通公司的软件"有鬼",还是别的什么因素.从技术上来讲,联通公司可以在应用软件中做些手脚,让软件依据一些条件,自动向数据库中添加"用户向某些不法曾经发送过短信"的记录. 即便是承认联通话单上记录的真实性,但仍然有不少问题: 1.联通公司首先应该回答13056022225手机卡持卡人这样一个问题:“9559”、“9921”如何知道手机号码13056022225?假如联通公司未经用户同意,私自将用户手机号码告诉其联营商家,是否为一种侵权行为? 2.话单上记录了13056022225于2005年11月27日下午给"9559"和"9921"两个号码发送过信息,那么,请问发送的信息内容是什么?为此,我询问了淮安联通公司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答复是:请"9559"和"9921"两个信息服务商将我发送信息的内容以传真发至淮安联通公司.我向"9559"和"9921"发送的是电子数据(短信),他们如何由短信数据产生传真呢?"9559"和"9921"即使是不发传真过来,而是直接将我发送给他们的短信内容以文本数据形式发送过来,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其一,如果我发送的短信是几个字母,譬如说,"sdfg",您说它代表什么.当然"9559"和"9921"肯定解释为"13056022225定制了提供的信息服务",理由是,参照于他们服务器上若干个网页,这些字母就代表用户确认了信息服务.但谁又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用户是在认真阅读了相关网页之后,是在"9559"和"9921"规定的环境中发送上述字母串的呢?这些字母组合进行过类似注册之类的保护或权威机构认证,含有特殊意义,不能随便作为短信内容发送呢? 3.持卡人的行为与用该卡发送信息者的行为在法律上必然等效吗?如果我的手机丢失了,捡得者用该手机随便乱发信息,其一切行为责任就是持卡人的行为责任吗?如果捡得者用这部手机与别人打电话发短信,产生的消费应当由持卡人承担,这是合理的,因为用户向联通申请购卡的目的就是满足自己通信的需要.如果说捡得者向信息服务商发送短信订制了某些信息服务,相应的责任也应该由持卡人承担,那就荒唐透顶!因为制定经济合同仅仅依赖于手机互发几条孤立的、断章取义的短信是无效的,或者说没有足够的法律效应!它与持卡人的真实的意志行为不是一码事!"9559"和"9921"两家信息服务商如何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说明13056022225是在仔细阅读了他们相关网页之后,发送了相关的字母串。退一万步讲,仅仅是手机发送一些短信就能作为经济行为的凭据了吗?要是这么说的话,恋爱双方,不需要领取结婚证,只要互发一条短信:“XXX,我是XXX,我保证一生中只爱您一个。”下面就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了?要知道,用手机发短信并不需要密码,而且发送出去的短信也不是加密的。仅仅依靠几条短信,甚至是一些毫无语义可言的代码组合就制定了经济合同,简直是荒谬绝伦!我们知道,2000年6月克林顿签署了美国国会两院一致通过的电子签名法,说明了真正的电子商务是基于严密的加密算法基础上的。而我们国家一些商家,就依据于用户发一些短信就算是与用户建立了某种经济关系。中国哪条法律这样明文规定了呢? 4.联通用户在向联通公司申请购卡时,书面协议上明确写明了用户(甲方)与联通公司(乙方)之间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服务消费与服务提供者。而现在13056022225与"9559"和"9921"之间发生消费服务关系怎么能够和联通话费搅到一起去了呢?对于联通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中,只要用户选择了相关项目,可以默认为直接由用户缴纳的话费中扣除,但用户与第三方产生的交易,联通有权从联通卡用户的话费中扣除吗?即便是用户与第三方达成了协议(其实没有任何在法律上能够生效的协议),用户同意从联通话费中扣除,只要用户与联通最初的协议条款没有在书面进行修正,那么联通都不能擅自从用户为消费联通公司提供的通信服务而预交的话费中来扣除第三方应从用户得到的款额。 5.联通公司不能向用户提供用户与第三方建立经济贸易关系的真凭实据(只能给出用户与第三方有通信过程,但不能给出具体通信内容),它依赖于第三方提供的用户与该第三方建立经济贸易关系的凭据,并且联通没有能力辨别第三方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那联通凭什么就擅自从联通用户帐户上扣除用户与第三方交易之间的款项呢?当然,我们上面已经明确说明,即便是用户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是合法真实的,联通也没有权利从用户话费中扣除用户消费第三方服务所需的款项。即使用户向第三方承诺,其消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可以从联通话费中扣除第三方应得的款项。因为用户没有书面授予联通公司这样所谓“代扣”的权利! 6.联通公司的用户消费记录一般只保存3个月.这样,如果13056022225持卡人在2005年11月之后,直到2006年3月份的某天才去联通公司营业厅打印自己的话单,那么在他的话单上就无法出现这样两条记录:13056022225曾经于2005年11月27日下午给“9559”和“9921”两个号码发送过短信。而这两条记录是唯一能够“证明”用户13056022225可能对“9559”“9921”推销信息服务的短信作出过回应的“凭据”。如果13056022225持卡人在2005年11月之后,直到2006年3月份的某天才去联通公司营业厅打印自己的话单,那么联通公司就连上面这个所谓的“凭据”都无法提供了,这时候,如果13056022225持卡人询问联通公司:“2005年12月份,2006年1月份,2006年2月份中,当我收到‘9559’、‘9921’短信时,联通公司凭什么要从我预存的话费中扣除费用?”此时,联通公司对此又当作出如何解释呢?
以上是发生在我的联通卡上的情况及我向联通申诉的理由。
下午我用7个关键词“中央电视”、“发送”、“短信”、“定制”、“取消”、“每月”、“元”组合起来,从百度上搜索到近2500篇文章.你打开这些网页,怒吼声,谩骂声,叹气声,就真真切切地响在耳边.媒体本来应该是正义的使者,公道的护神,可是我们的央视......。下面是相关文章的地址: 1.http://mingdianwei.blogchina.com/4371403.html(炮轰央视)请不要再用短信愚弄我们善良的老百姓! 2.http://www.it-times.com.cn/article.php?id=306时报记者/祝玲 实习生/王佳文电视互动信息化 借大型体育赛事发展http://www.it-times.com.cn IT时报 3.http://jjckb.xinhuanet.com/www/Article/52554-1.shtml鸿信讯盟掀起短信狂潮 2004-4-13 朱继东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4.http://www.wuhu.gov.cn/bbt/sviewtext.asp?id=27311市民心声:移动梦网上的一个骗局 5.http://www.zjth.net/dispbbs.asp?boardID=58&ID=17266手机上网究竟有多可怕?许多文章.其中一段如下: 前几天我看中央电视台的“非常6+1”,屏幕上显示发送短信666至8009,我就发了个,然后回复说加入会员月费8元,操作发H至8009666。我就没继续操作,以为我没加入,因为我天真的以为堂堂的中央电视台不会未经确认就这么黑!今天我上福建移动网查了话费才知道被扣了8块钱!后来打电话到010-68579889“非常6+1”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台就是没人接!还好我好记得那个发送H的指令,发Q取消后又收到说确认取消继续发Q!他妈的,开通时怎么就没这么多确认啊!前段福州晚报刚报道的短信陷阱,没想到中央电视台也是这么黑啊! 6.http://www.qbaobao.com/forums/archiver/?tid-40747.html央视如此,脸面何存 (转贴) 7.http://www.chinathinker.net/html/bbs/0/531.html央视的“非常6+1”短信陷阱 8.http://bbs.hoopchina.com/simple/index.php?t28223.html【转帖】不要掉进中央电视台的短信“陷阱”!!!! NBA,还有非常<6+1>,足球之夜等都存在着类似的情况 9.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388114.shtml【转帖】不要掉进中央电视台的短信“陷阱”!!!!
国家强盛靠管理.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一整套健全的,开放的,可具体操作的法律法规条文体系.我们搞市场经济没有错,可我们的法制建设跟不上去,我们必须实实在在地面对这样一个危险的境况.中央电视台是国家舆论监督的王牌,可就是这个老大,也积极组织、参与混乱无章的短信暴利活动。 我是学理科的,喜欢较真.央视都这样,我们学子就必须站出来弄个一清二白。官司的输赢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可否通过我这点微弱的努力唤醒企业家的法制意识,必须依法经营。只有大家为建设一个法治的国家去着想,去做事,才不会让日寇屠杀千万万同胞的悲剧在我们这一代,在我们的下一代,以后的世世代代,在中国国土上重演! 我希望能走好每一步棋:1,准备相关资料数据,力争得到某些媒体的支持,最好能让媒体全程跟踪。2.真心希望能得到全国所有联通客户的广泛支持。在您的联通手机卡消费中若有相关案例,或者说有比我更好的案例,我可以变成辅助,让具有更好案例的联通客户成为主角。目的只有一个,通过惩治不法奸商,张扬法律的圣威!让我们的国家真正变成一个完全民主,完全法治的国家。3,依据法律,切切实实分析出联通与第三方商家的经营漏洞,严厉地斥责他们的不法经营,具体“不法”在哪些方面,一针见血,做到像板上钉钉一样,一点让步的余地都没有!我真心希望能有人帮助我!
我联系方式:13056022225,getoutof@sina.com,happyy@hyt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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