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聊首页 论坛首页 全部版面 焦点话题 论坛热帖 今日新帖 论坛搜索 论坛指南 聊天室 用户注册 登录  
  您的位置: 淮聊 >> 论坛 >> 情感世界 >> 情感激流 >> 查看贴子
  上篇 刷新 下篇  
 主题:学会忘记
号码:222847
呢称:
〖斩〗
等级:3
积分:10520
主题:454
回复:1256
注册:2006/5/4 8:17:33
发表:2006/6/12 11:15:17 人气:169 楼主
学会忘记

  聊斋故事里有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花姑子。

  花姑子对安公子的爱,惊天地、泣鬼神。

  爱情,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变得非常的可贵。然而现实

  是无情的,残酷的现实往往让爱情死无葬身之地。

  最喜欢陶醉对花姑子说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有些事情还是

  忘记的好。他希望花姑子忘记安,必竟人妖殊途,对于花姑子来

  说,只有忘记,她才会幸福。

  是啊,对于让人心痛的爱只有忘记,才会幸福。

  有些人努力地工作,努力地学习,让自己学会忘记。有些人拼

  命地玩,拼命地喝酒,拼命的疯狂,让自己学会忘记。

  忘记有很多种方式,然而哪一种方式最奏效呢?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

  有一天我们会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麻木了,对爱已经没有了知觉。

  有一天我们会突然发现,即使仍然失眠,但不会再想起那些让

  人伤心的往事。

  有一天我们会突然发现,即使拨打他的电话,我们心里却不在

  波澜起伏,变得很平静。

  在你的心变得很平静的时候,这个时候你就能够彻底的放弃

  了,放弃那份让人痛心的爱情。

  然而放弃并不等于忘记,记忆这东西像是个魔鬼,偶尔会跳出

  来让你心也酸酸,鼻也酸酸,泪也涟涟!

  只是这个时候,我们不再会痛心疾首,我们会静静的回想,静

  静的流泪,无奈而自嘲的露出最美丽、最凄凉、最灿烂的微笑。

  说忘记,其实就是一种封存,安公子吃了无比神奇的忘忧草都

  能忆起和花姑子的爱情,何况我们是一介凡夫俗子呢?

  我们没有法术,更没有忘忧草,所以我们不要假装坚强,不要假

  装忘记,要学会的是把记忆封存!
 
号码:108161
呢称:
柠檬茶
等级:0
积分:662
主题:12
回复:49
注册:2000/12/13 20:19:56
发表:2006/6/12 15:17:26 第1楼
Re:学会忘记

封存也是忘记的一种.
 
号码:212607
呢称:
*清*
等级:0
积分:73
主题:0
回复:3
注册:2004/6/30 7:57:30
发表:2006/6/13 0:15:39 第2楼
Re:学会忘记

说到容易做到难啊
 
号码:205457
呢称:
*洪興炫麟*
等级:0
积分:1417
主题:29
回复:504
注册:2004/2/5 11:16:37
发表:2006/6/13 9:52:18 第3楼
Re:学会忘记

 生日礼物
为了十月六号那一天
我走遍了几条热闹的街
只为了寻找一份礼物
你喜欢的生日礼物
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
我把礼物送到你家门前
你说不必了 不是说好了 已分手了嘛
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
还叫我忘了你从此不要再联络
让彼此都快乐
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
还说我会找到一个比你更好的女人

为了十月六号那一天
我走遍了几条热闹的街
只为了寻找一份礼物
你喜欢的生日礼物
就在你生日的那一天
我把礼物送到你家门前
你说不必了 不是说好了 已分手了嘛
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
还叫我忘了你从此不要再联络
让彼此都快乐
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
还说我会找到一个比你更好的女人
此刻再也忍不住 眼泪不停地滑落
颤抖的双手捧着礼物往回走
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
还叫我忘了你从此不要再联络
让彼此都快乐
你曾说过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送你礼物你却不接受
还说我会找到一个比你更好的女人
把礼物留着给她更适合
 
-----------------------------------------------------------
"_男魜虽平軓、但㈣迶內涵-*BF军团*成员之一: *洪興炫麟* ★有缘今生做兄弟★ QQ:674005477
号码:152543
呢称:
佐藤缨子
等级:0
积分:1028
主题:32
回复:401
注册:2001/12/12 18:56:45
发表:2006/6/13 22:12:41 第4楼
Re:学会忘记

s
 
-----------------------------------------------------------
1234
 本主题共有回复 4 个 本页: 1 -- 4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切换论坛至:  
  快速回复 注意: *为必填项
 用户号码   请先登录,如果还未注册,请先注册成为新用户!
 帖子标题*   长度不得超过100字
 内容(最大16K)*  
 其它选项   显示签名    Alt+S快速提交
Copyright© 1999-2025 E-mail:zzz000ggg@sina.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01972号|法律顾问